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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工作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22-12-28 17:33:10 查看人数:50

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第1篇 z乡村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

乡村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深化“平安__”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责任对象

(一)责任组

1、村各责任小组;

2、村综治办

3、村各相关办公室

(二)责任人

1、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治保、调委会主任,综治协管员;

2、各责任组成员,边防所下片民警;

3、综治办工作人员;

4、村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相关人员;

5、平安中心户长;

二、责任内容

(一)责任组的责任内容

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对我村下达的《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重点考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党支部、村委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率等“三率”;刑事发案特别是盗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型案件的打击制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事件化解。

(二)村对相关单位的责任内容

村综治办年初向各单位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以及省、市、区、镇对“平安__”滚动管理验收的责任内容。

(三)村相关办公室的责任内容

履行办公室相关职责的责任内容。

三、考评办法

实行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和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综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同时作为村今后对各责任组、个人进行效能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一)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镇综治委每半年组织对我村考评1次;省、市、区综治委每年组织考评1-2次。

(二)“三率”调查测评。镇综治委每季度开展测评1次,必要时依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测评,测评内容包括社会治安满意率(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平安建设知晓率(群众对当地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党政重视率(党支部、村委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发案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每季度对我村治安刑事发案特别是盗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型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每个月对我村范围内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及信访动态进行通报。

(五)相关职能履行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根据上级的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责任查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组负责人向村委会作深刻检查,并限期整改: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治安满意率未达到92%,平安知晓率未达到78%,单位重视率未达到88%;

2、对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推诿扯皮,导致恶性事件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

3、村综治办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影响全村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给予综治黄牌警告,主要负责人、分管综治、治保、调解主任、综治联络员、综治协管员取消当年度综治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况予以扣发奖金: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一年内连续两次治安满意率未达到92%,平安知晓率未达78%,单位重视率未达到88%的;

2、在上级综治委组织的测评中,影响到全村“三率”达标,不满意样本最多的组;

3、在镇级的综治检查考评中,考评总分低于750分(总分1000分)且居全镇末位的,镇直单位考评总分低于85分的(总分100分);

4、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群体性_事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省、市、区、镇造成重大影响的,被省、市、区、镇通报的;

5、在省、市、区、镇组织开展的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中,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村整体水平的,在对上级考评中该项内容被扣分值1/2(含1/2)以上的;

6、在省、市、区、镇组织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全村综治考评、绩效考评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给予综治“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依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效能告诫直至党政纪处分,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予以降职使用,治保、调解主任、综治协管员予以降职使用、撤职、辞聘,并视情扣发当年度奖金: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连续两次不满意样本最多的,且在年终测评中,位居全村末位;

2、在综治检查考评中,村级连续两次(半年、全年)总分低于750分,镇直单位低于85分的,或因工作责任不落实,严重影响全镇工作绩效考评的;

3、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体性_事件、重大治安案件、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在省、市、区、镇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被中央通报、被省、市、区、镇查究责任的;

4、刑事案件特别是盗抢等侵财型案件多发,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的,或矛盾纠纷多发,排查化解不及时,导致发生恶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5、在省、市、区、镇开展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被镇以上综治部门列为重点整治未能实现整治目标,影响全村绩效考评的。

四、此规定由村综治办负责解释。

五、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2篇 z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贯彻落实好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林业系统,根据滑县综治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创建办'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需提前下班的,须经'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2、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应向'创建办'领导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3、因私事需请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2天以内(含2天)应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批,2天以上(不含2天)的应报'创建办'主任审批。

二、文电处理制度

1、'创建办'收受的公文,由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统一登记。对承办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送'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由承办人办理或送'创建办'工作人员传阅。

2、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文件交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归档。年终时,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应及时清理文件并装订立卷。

3、制发文件,应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以'创建办'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核后,由'创建办'主任签发。

4、文件签发后,承办人应认真校对,并按照'谁拟稿、谁校对、谁印发'的原则,及时打印下发。

5、凡与创建'平安武平'工作的有关电话,应将来话单位、来话时间、来话内容准确记入专用的《电话记录本》上,并在及时呈送'创建办'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交由具体人员办理。

三、会议制度

1、建立'创建办'周会制。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召开,由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办'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上周创建平安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

2、'创建办'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创建办主任或县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信息工作制度

1、创建办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应提交1篇以上信息材料。

2、各二级机构和局各科室负责人是该机构或科室创建平安工作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3、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4、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检查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检查或业务指导。

5、深入二级机构,听取职工对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六、督查通报制度

1、要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领导意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

2 、督查的主要内容:上级部门作出关于创建平安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创建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3、督查工作的形式主要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检查了解等。

4、督查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查,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5、增强督查效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开展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3篇 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贯彻落实好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林业系统,根据滑县综治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创建办'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需提前下班的,须经'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2、 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应向'创建办'领导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3、 因私事需请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2天以内(含2天)应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批,2天以上(不含2天)的应报'创建办'主任审批。

二、 文电处理制度

1、 '创建办'收受的公文,由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统一登记。对承办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送'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由承办人办理或送'创建办'工作人员传阅。

2、 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文件交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归档。年终时,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应及时清理文件并装订立卷。

3、 制发文件,应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以'创建办'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核后,由'创建办'主任签发。

4、 文件签发后,承办人应认真校对,并按照'谁拟稿、谁校对、谁印发'的原则,及时打印下发。

5、 凡与创建'平安武平'工作的有关电话,应将来话单位、来话时间、来话内容准确记入专用的《电话记录本》上,并在及时呈送'创建办'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交由具体人员办理。

三、 会议制度

1、 建立'创建办'周会制。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召开,由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办'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上周创建平安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

2、 '创建办'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创建办主任或县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 信息工作制度

1、 创建办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应提交1篇以上信息材料。

2、 各二级机构和局各科室负责人是该机构或科室创建平安工作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3、 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4、 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检查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检查或业务指导。

5、 深入二级机构,听取职工对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六、 督查通报制度

1、 要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领导意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2 、督查的主要内容:上级部门作出关于创建平安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创建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3、 督查工作的形式主要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检查了解等。

4、 督查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查,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5、 增强督查效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开展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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