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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4 热度:17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

第1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2】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 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

第十三条 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 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 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 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 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 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第2篇 物业维修部考勤、奖金、工资管理规定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5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五)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时间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0时,下午12:30--17:00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另行通知。

第三条打卡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相应的处罚。

3、员工因出差、请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的,须提前半天(或因故无法提前说明的,期满到公司上班后半天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见附件)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否则,按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的,须填表(见附表)及时说明情况,情况说明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交综合服务部列入考勤管理,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次,不及时书面说明或超过3次以上,视为无故缺勤。

5、上班以后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条弹性安排

考虑到上午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对员工上午考勤设置10分钟的弹性安排,每月最多3次不作迟到处理。

第五条 考勤结果处理

1、除以上弹性安排外,对迟到、早退者,公司实行罚款处理,每次以100元为起点,罚款最多至当事人月收入的20%。

3、由别人代打卡和替别人打卡者,对当事人双方各罚款200元/次。

4、对员工缺勤的薪资扣减按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计算。

第六条考勤记录、汇总和审核

部门经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月末向综合服务部递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综合服务部负责对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审核,并于次月10日前统计公布上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情况,以便于公司顺利实施考核管理和员工月度工资造册。

第七条考勤表的规范:

一、考勤表的统一--(附格式):

说明:1.考勤符号:(1)上班:白班--'√',中班--'∮',夜班--'⊙';(2)休息:休息--'○',调休--'+',事假--'

第4篇 某某物业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0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作息时间、员工考勤、休假等规定及有关处理

1.2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的全体员工。

2 .0 作息时间

2.1 公司客服部、管理人员、维修工施行每周6天工作制,环境保洁部每月2天公休。

2.2 工作时间

2.2.1 客服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30

夏季: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8:00

2.2.2 环境保洁部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 7:30-11:00 下午 13:00-16:30

夏季: 上午 7:30-11:00 下午 14:00-17:30

2.2.3安全防范部工作时间 三班制:①0:00-8:00 ②8:00-16:00 ③16:00-0:00

3.0 考勤

3.1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签到制。

3.2 每天打卡签到4次,出勤以签到记录核实为准。

3.3 员工上下班须本人亲自打卡签到。

3.4 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能打卡签到的:

3.4.1 主管及以上人员因工作而未打卡签到者,需经理为其出具证明;

3.4.2 班长及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需部门主管提前为其出具证明,经理确认。

3.4.3 事病假以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的请假单为准。

4.0 考勤管理 人力行政部负责考勤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5.0 考勤程序 每月26日,人力行政部汇总、确认《考勤表》,经理签字后报上级公司相关部门。

6.0 考勤相关规定

6.1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计,晚到不超过30分钟为迟到。

6.2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计,提前离岗不超过30分钟为早退。

6.3 脱岗: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不超过30分钟为脱岗。

6.4 旷工:

6.4.1 无故不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公司批准的为旷工;

6.4.2 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6.5 离职:

6.5.1 旷工3日者为自动离职。

6.5.2 迟到、早退、脱岗累计6次的为自动、自愿离职

6.5.3 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的,经批准为自动、自愿离职。

6.5.4 用工协议(合同)到期的,为正常离职。

6.5.4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为被动离职。

7.0 法定假日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结合服务行业特点,法定假日上班的员工,给予调休。

8.0 请假手续

8.1 员工请假、休假需提前由本人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及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行政部备案。

8.2 原则上不许电话请假,特殊原因电话请假的,需经主管、经理的同意,事后应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出具特殊原因证明。

9.0 请假审批权限:

9.1 部门主管审批权限:1天公休。

9.2 1天以上的假期,应说明理由由主管报上级分管经理审批。

9.3 所有请假单必须及时报人力行政部备案。

10.0 加班 工作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经理助理、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及时报人力行政部备案。

11.0 有关处理规定

11.1 事、病假,经批准的扣除事病假期间的工资。

11.2 旷工每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3天矿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1.3 上下班不签到,每次对本人扣除工资10元,记过一次。

11.4 签到作弊者,每次对行为人扣除工资50元,记大过一次。

11.5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工资20元,记过一次。

11.6 迟到、早退第3次起,按旷工1天处理,给予警告;3次以上除按旷工处理外给予严重警告;6次给予自动离职处理。

11.7 脱岗每次扣除工资20元,给予记过;脱岗第3次起按旷工半天处理。屡教不改的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12.0 附则

12.1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12.2 本办法由经理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公司职式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职式考勤管理规定(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各类假期的审批和待遇规定详见附表。

第6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 作业程序:

1、 实施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 工作时间:

(1) 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 、打卡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⑶ 、迟到、早退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 、旷工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 、轮值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 调班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 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 实施与修改: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7篇 工厂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人事考勤管理,使员工养成遵纪守时之习惯,勤于职务,勉于工作,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刷卡规定

第一款 上班应准时打卡,并严守秩序。

第二款 正常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考勤时间为19:00,下班时间不得超21:00。

第三款 刷卡有效时间为上班前或下班后半小时,不得提前或逾时刷卡,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1)上下班,由保安看守刷卡情况,须亲自刷卡,严禁代人刷卡。

2)考勤卡每人一张,卡号和工号相对应,不得损坏或转借他人。

3)干员遗失或损坏考勤卡,须知会部门助理,重新申领卡须交成本费。

4)刷卡时,将考勤贴近刷卡钟,听到'滴滴'声即完成刷卡,如未有反应,请检查刷卡方式或考勤卡是否损坏。

第四款 干员离厂时应将考勤卡交回人事。

第五款 考勤卡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款 特殊情况单位临时加班,应及时将加班申请表上报,获准后方可加班,于当日21:30前送到保卫室,食堂值班人员每日在22:00从保卫室知悉加班就餐人数以便操作。

第七款 工作时间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及无故不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条 请假

第一款 员工请假先填写请假单,逐级干部签核同意后,由部门助理报送人事处。

第二款 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将厂证,考勤卡交给人事,到期上班时凭请假单到人事处取回厂证。

第三款 工伤假

1)因公受伤者,视其实际情况,凡符合劳动法规定方可享受公伤待遇皆给予公伤假。

2)凡故意自残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皆不享受公伤假。

3)受工伤的员工,工伤假期间,工厂按其底薪支付工资。

第四款 事假

1)请假须于1天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十五天旷工或年旷工屡计达三十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请事假不得事后补请假手续。

第五款 病假

1)有公司医务室的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证明,超过一天以上者须附一定等级的医院证明方予请假。

2)病假者必须在宿舍内静休,不得在公司内四处走动。

3)有传染疾病的病假者,应隔离病休。

第六款 产假

1)产假的女士应提前二十天申请,并经各级主管签字核准后方可享有九十天的产假。

2)对于属多胎的女工,每多一胎可在九十天的产假基础上多享有十五天的产假。

第七款 婚丧假

1)适龄男女青年均可请婚假,婚姻假时间为往返7天时间加上婚假三天。

2)男青年满25周岁或女青年满23周岁者属晚婚,婚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晚婚假13天。

3)丧假时间为往返时间及丧假三天。

第八款 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干部,可享有三天的带薪年休假。

2)在工厂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干部,可享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3)年休期间,工厂按该干部当年至休假日期之底薪支付工资。

第8篇 企业全员军事化训练考勤管理规定

全员军事化训练考勤管理规定

一、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张煤党办发(2007)9号文件规定,按计划分期分批输送参训人员,参训率要达到100%。

二、每期训练班开班第一天,由支部书记带队,同时将参训人员名单送交职校。各单位对参训人员出勤情况,每天都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并注明缺勤人员原因,报职校。

三、职校负责每期训练班的全过程考核,按计划核对人数,并建立考核台帐,注明每天各单位出勤人数、缺勤人数和缺勤原因。

四、凡未按计划输送参训人员,每缺一人,罚单位100元,同时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50元。

五、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训练制度,做到服装统一,衣帽整齐,服从管理。没有特殊原因,缺训一天,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

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进行会操表演。参训人员未达到训练要求的,利用业余时间重新训练,训练费100元,由个人承担,直至训练合格为止。

第9篇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让员工有一个合理的上班、下班、请假秩序,公司会制定一些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请阅读下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考勤制度,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

2.各部门应设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考勤表每月1日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考勤和核实考勤记录。

3.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漏报、虚报。漏报者每次罚款______元;虚报者每次罚款______元,并记警告处分一次。其他员工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警告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考勤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

5.员工上班每天应该提早______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不准违反规定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______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半天者罚款元;旷工一天者罚款元。连续旷工天或当月累计旷工天者,予辞退。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天者,予以开除。

6.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元,当月累计次记行政警告一次。

第三章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四条请假规定

1.除每周限定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含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有效。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经批准的请假单,交考勤员,方可离岗。

2.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

3.请假期满,向直接上级销假。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请假批准权限

分支机构员工请假

1.普通员工请假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天以上,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天(含),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副厂长请假天(含),由厂长审批;天至天(含)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厂长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本部人员请假

1.普通员工请假天(含)由直接上级审批,超出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2.副总经理请假,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所有“请假单”均需随当月考勤报表汇总至人力资源部,以备审核。

第四章加班规定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公司实行第周40小时工作制。

第九条部门统一安排的加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填写《加班记录表》。

第十条个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由加班人填写《加班记录表》,经上级同意后方可记入考勤。

第十一条《加班记录表》包括加班人、加班时间、完成任务、上级审批等内容。

第十二条《加班记录表》随考勤表汇总到人力资源部,公司按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第五章休假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请假和当年奖金有直接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相关阅读: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10篇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

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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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婚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八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往异地料理丧事的,可

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女优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每年九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每年十二天。

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不超过10天;

(二)主管、组长、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办公室文员不超过12天;

(三)经理级以上员工不超过15天;

年假不可预支,一般于次年春节期间使用,若此段时间未休完,可将剩余年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五)离职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六)当年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超过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为计算单位按比例扣除当年年假。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工时以三倍计罚。

第十四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五条迟到截止时间为正常上班后一小时,超过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奖:

(一)当月请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及公司安排的无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奖20%;请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扣除勤工奖60%;请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奖;

(二)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扣除全月勤工奖;

(三)有旷工行为者扣发全月勤工奖;

第十七条员工加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加班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八条员工临时调班应提前填写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及厂长批准后方可生效。私自调班的工时不予记录。

第十九条因临时工作安排涉及考勤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条出勤工时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二十一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条遇强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发出的3号及3号以上风球的台风预警信号为准),员工可视天气情况推迟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风暴雨停止,交通恢复,若离放工时间仍超过4小时,所有员工应赶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视人身安全为第一因素。因台风确实无法到岗者,应打电话通知公司。所缺工时以年假冲减,无年假的按无薪假处理,不影响当月勤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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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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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9

物业服务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九)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均适用之。

三、作业程序:

1、实施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工作时间:

(1)配合公司实际状况之需要

a、公司行政人员(含物业助理、收费员、部门主管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7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30---15:30,每周轮休一天。

b、公司操作层人员(含维修技工、秩序维护班领班、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每月休息4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打卡

a、员工考勤实行个人指纹打卡,每位员工入职第一天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助理办理个人指纹录入工作。

b、考勤数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并作为记发工资的依据。

c、考勤数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违者第一次扣罚当月30%的绩效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d、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拖延1小时打卡,为无效打卡。

e、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或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在24小时内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保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f、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

a、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做书面警告处理,迟到5分钟到20分钟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b、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5分钟到20分钟扣罚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月累计早退五次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五次以上作旷工三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当月累计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3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轮值

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行政人事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五、实施与修改: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2篇 员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事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

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

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员处;

4.事后请假者;

5.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6.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7.假满后未在上班当日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的;

8.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七、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八、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十、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 <莲山 课件> 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第13篇 员工考勤工作证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00-2: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可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公司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员工因病(凭医生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每月25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公司人事部。

工作证管理规定

一、工作证只作内部管理使用,对外无效;

二、工作证不得伪造、涂改及转借;

三、工作证可以旧换新,室外工作人员3个月及室内工作人员6个月可更换一次,不到月份更新;则需扣除工本费5元;

四、员工调职或调整职位时,须及时更换工作证;

五、工作证不得遗失,否则在职人员扣款10元,离职员工扣款20元。

第14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时间考勤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与考勤

2.工作时间与考勤

2.1.工作时间

2.1.1 员工每周工作6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业务开展及运作需要,由各部门编制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2.1.2 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2.2.考勤

2.2.1 打卡制度

1)根据打卡的记录资料及出勤解释单和请假单,依据薪酬标准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按排班表或上班时间打卡;

3)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或忘记打卡,又或者因业务工作需要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勤解释单》,按程序报批。一般员工报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报经理审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视作缺勤处理。每月打错卡或忘记打卡共超过5次者,扣20元;

4)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工作,每月一日整理、统计出勤情况。

2.2.2 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离岗为早退;

3)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5)迟到或早退处罚措施:每次迟到或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元,一个月出现一次即扣除当月全勤奖,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处理;

6)旷工处罚措施:旷工期间薪资不予计算,旷工半日除扣罚一日半工资(含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旷工一日除扣罚三日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

2.3.加班

2.3.1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3.2 员工加班,事先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部门负责人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2.3.3 本公司原则上除休息日加班先作补休处理外,其余加班(如延长时间加班及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费。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2.3.4 加班工资计算及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计发。

2.3.5 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不予计算加班费,加班时间按实计算。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须填写《出勤解释单》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加签核准后,方可视作加班。

2.3.6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员工加班申请表》及员工 考勤记录计发。

第15篇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1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一)

一、适用范围: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包括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工作人员。

二、职责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当日员工签到签退的监督。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考勤表采集汇总及月度员工考勤公布。

(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每月24日之前将本部门员工签字的月度汇总表报行政人事部。

(四)公司各部门均有权对全体员工考勤进行监督。

三、出勤时间(特殊上班人员除外):

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 ;

夏季(4

第16篇 s酒店考勤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考勤制度【1】

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

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

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另行扣罚75元。

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为有效。当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罚10元

6.旷工:基层员工旷工1天扣罚1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天扣罚300元,连续旷工3 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连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5天以上由门店总经理审批。

8.病假:员工请假须有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收费单,员工所获得的病假天数与扣薪金天数相等。

9.事假:扣除所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且事假不享受当月请假期内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奖励补贴,事假全年累计10天和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间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许跨年度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大违规违纪处罚的,当年年假取消。

11.请假必须要填《员工请假卡》,需要提前24小时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生效,不接受电话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12.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计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规定给予补休处理

13.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使员工明确考勤管理办法,确保员工考勤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的考勤。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登记传递工作。

4考勤规定

4.1说明

4.1.1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

4.1.2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4.1.3工作时间及参加集体活动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及活动现场即为脱岗。

4.1.4因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视为加班。

4.1.5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据各酒店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及集体活动未向组织者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2小时以内(含2小时)及在集体活动中产生的旷工,不计入休假;旷工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一整天。旷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计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况,详见《处罚细则》。

4.2.员工到各部门报到后,由部门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门主管每天上班时采用点名方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本月考勤情况核对好,在员工个人考勤表上填写部门,休假天数,出勤天数,并在负责人栏内签字。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送交人事部并签字确认;同进领取新的考勤表。

4.4.2劳资员将总考勤表与各部门员工的个人考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核算工资。

4.5员工调动时考勤方式

4.5.1内部调动

部门自行调整。

4.5.2公派参加活动按出勤计算。

5检查。

5.1部门负责人每天划完员工个人考勤表后与请假条核对自检,以确保其准确性。5.2质检部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随时抽检,并将其结果记录上报部人力资源部经理。

度检查表上。

5.3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人事员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标查。

6处罚。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写与事实不相符;违反核对,上交与统计等要求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50元罚款。

6.2人力资源部不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其职责的,予以30元罚款。

6.3旷工1天罚款100元,连续3天予以辞退。

6.4丢失员工考勤表者,每次罚款50元。

1.7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包括3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注:酒店满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考勤管理规定办法通知【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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