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第2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消毒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消毒制度
1、工作人员入室必须按要求更换衣、裤和鞋子,戴口罩帽子,不得将手术衣裤穿出科室。
2、手术各室(手术室、洗手间、冲洗室、休息室等)保持清洁。
3、严格执行刷手规则和无菌操作规程。
4、手术室各种用品应保持清洁整齐,手术包、器械、容器、敷料等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注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超过一周未使用应重新消毒。
5、凡手术需要开启的无菌包及容器,不得再放回无菌存物间,超过24小时要重新消毒灭菌。手术室其它无菌物品按规定及时更换消毒。
6、手术各室在清洁基础上,每天2次用电子灭菌灯或紫外线照射消毒;按规定要求,做好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手术器械、消毒液、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有记录可查。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1、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2、开展全天候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3、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等基础情况,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内容:
(1)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2)提供避孕药具、术后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3)具备条件的单位,方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其它生殖保健项目。
5、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
6、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4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号),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范围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手术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
3、手术室工作人员对待病人应当主动、热情。
4、做好手术病人术前登记,告知病员手术注意事项;宣传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知识。
5、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遵守无菌原则,杜绝差错事故。
6、术后应将病员送到休息室,观察相应的时间后,无异常情况方可让病员离开。
7、规范填写手术病历、相关表册,做好资料的保管和报表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手术室内的器械、敷料、药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好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地面消毒和手术器械、敷料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