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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第2篇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第3篇采掘工作面特殊地段防治自然发火制度 第4篇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第5篇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第6篇特殊作业管理工作制度 第7篇特殊清洁工作规定制度
第1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2篇 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3篇 特殊作业管理工作制度
1. 目的: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特殊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2.特殊作业定义: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特殊作业管理的范围:空压机、电气、厂区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
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经劳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5.取得上岗证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训,复训期限:特殊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6.特殊作业由于作业的危险性,因此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较高要求。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对患禁忌症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由综合管理科发通知书调离。
7.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8.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并记入员工档案;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扣款处理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设在实底上。不准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与顶接实。材料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木垛支设要符合三个面(三个面成平面)一条线(各层接触点必须在一条线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与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须用楔子加紧,接顶处不准加楔子。木垛应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规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侧要打齐。
5、木垛同层不得垫重墩重楔。回木垛时,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旧木垛,不准先回后支。
6、上、下两巷超前支护方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档处要不少于4根长钢梁或双楔梁。
8、打密集、对柱、斜撑柱及丛柱时,其数量、规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9、打密集时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绳空隙。
10、戗柱要卡在放顶线一排或放顶线第二排的顶梁牙口上;无顶梁时,支在另一排的柱顶上。如戗柱柱顶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紧。
第5篇 特殊清洁工作规定制度
特殊清洁工作规定
1.雨、雪天气的清洁工作
1.1遇雨、雪天气,应在主要入口放置防滑警示牌,铺设防滑胶毯。
1.2在入口处准备好防水伞套,供顾客使用。
1.3随时随地将大堂、电梯、各区的水滴拖抹干净,防止顾客摔倒。
1.4按照清洁步骤的内容,将其他地点清洁干净。
2.呕吐的清洁工作
2.1如有发生客户的呕吐现象,发生的具体区域,该区的清洁员工应迅速赶到呕吐地点。
2.2将地上的呕吐物清洁干净。
2.3用湿拖把将地面拖抹干净。
3.保洁检查标准:
3.1标准与上述区域及器物监察标准一致。
第6篇 采掘工作面特殊地段防治自然发火制度
1、地质测量科必须认真搜集整理矿井地质和瓦斯、煤尘与煤的自然发火及地压、地温等开采技术条件资料,按规定及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
2、当采掘工作面将遇到地质构造时,地质测量科提前以地质预报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通风区及相关部门。
3、采掘工作面特殊地段通风区必须制定专门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
4、特殊地段包括综采工作面安装、收作、过构造及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石门过煤段等。
5、采掘工作面特殊地段未制定防治自然发火措施或未严格按措施执行的,根据职责分工表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第7篇 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设在实底上。不准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与顶接实。材料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木垛支设要符合三个面(三个面成平面)一条线(各层接触点必须在一条线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与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须用楔子加紧,接顶处不准加楔子。木垛应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规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侧要打齐。
5、木垛同层不得垫重墩重楔。回木垛时,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旧木垛,不准先回后支。
6、上、下两巷超前支护方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档处要不少于4根长钢梁或双楔梁。
8、打密集、对柱、斜撑柱及丛柱时,其数量、规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9、打密集时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绳空隙。
10、戗柱要卡在放顶线一排或放顶线第二排的顶梁牙口上;无顶梁时,支在另一排的柱顶上。如戗柱柱顶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