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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条例10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08:18:10 查看人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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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条例

【第1篇】l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劳卫工作范围

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管理要求

1、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监督检查办法

1、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评分标准

(一)教室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

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

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

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

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

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

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

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宿舍

1、评分满分为10分

2、要求:

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

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

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

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

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

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

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

门窗玻璃干净;1分

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环境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无积土;1分

无枯枝败叶;2分

无杂草;1分

无有色垃圾;2分

无碎砖烂瓦;2分

无张贴物;2分

六、奖励办法

1、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z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师资水平,根据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育研究机构,它与学校的教导处、德育室并行,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向校长负责,它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是行政性的,全校的教职工应认真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收集国内外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服务。

二、开展对学校课堂教学动态和改革方向的研究与指导工作,编拟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标准,并指导改革的实验与推广。研究与编写教育的教学资料,汇编教学、教改经验和动态资料;负责研究拟订与课程教材改革相配套的教学软件建设计划和相应的学具、教具标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材方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并承担学业评价的改革与实施工作,指导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建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五、收集教科研成果并进入档案。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为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提供准确详实的事实材料。为校长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六、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

七、主持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开展和运用。

第二部分:教科研制度

1、 领导定期研究和亲自承担课题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三次例行研究,要亲自承担或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

2、 校内教科研组织和网络制度。

成立有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教科室;建立顾问团和教科研骨干队伍,骨干队伍由教研组长、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组成。教科室下设校级优秀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审委员会。

3、 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1)学校有近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 近期:(学期、学年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年以上科研规划。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 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和编发教科研简报。

4、履行各级教师职责,承担和参加科研课题制度。 所有教职员要承担或参加一项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5、教研组长承担科研课题制度。

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要亲自承担本教研组和年级组的科研课题并将本组课题加以分解,合理分工给本组教职员,并负责本组各子课题的管理。

6、课题的申报、认定制度。 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认定。

7、教科室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进行验收评奖。 由教科室负责对各项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方法指导,举办科研方法讲座,发放教科研信息。

教科室负责对各项校级以下课题的验收与评奖。

【第3篇】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 劳卫工作范围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 管理要求

1、 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 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 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 监督检查办法

1、 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 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 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 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 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 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 评分标准

(一) 教室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 宿舍

1、 评分满分为10分

2、 要求: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门窗玻璃干净;1分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 环境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无积土;1分无枯枝败叶;2分无杂草;1分无有色垃圾;2分无碎砖烂瓦;2分无张贴物;2分

六、 奖励办法

1、 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 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 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l教育学院学生纪检工作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院风、班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风,保证同学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促进我院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1、由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纪检保卫部长组成领导小组。

2、由院学生会纪检保卫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全院纪检检查工作。

3、各班班委会设纪检委员1人,具体负责各班的纪检工作,并在纪检部的领导下,参与全院的纪检工作。

二、纪检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根据校、院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检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注意工作方法。

3、检查采取统一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纪检部对学生上课纪律等情况每周至少统一检查一次、抽查一次。

4、各班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必须积极配合纪检部工作,不得妨碍纪检人员的工作。

三、检查内容

学生会纪检部对全院同学在学习、思想表现、会议、图书、阅览室餐厅、请销假、文明礼貌、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

1、上课

各班纪检委员在每次上课前5分钟严格清查人数,自习课按校、院规定进行检查,并将出勤情况及时、如实上报纪检部,对于迟到、早退及旷课者按《学生奖条例》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品行评价细则》等规定扣其个人纪检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对于校、院、班级的各种会议考勤,参照上课执行。

3、全院同学严格遵守图书、阅览室、餐厅和校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严格请销假制度

(1)学生上课、早操、实习、教学参观、集体活动等都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2)放假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因故需早离校或晚返校者,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认真填写请假单,请假一天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院长批准,院长不在时由书记批准。一周以上经本院审批后交教务处备案。

(4) 因病请假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从严掌握。

(5) 请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并将请假单交回辅导员,逾期未销假者逾期部分按旷课处理。

(6) 假期满一般不允许续假,因特殊情况确须续假者,必须讲明原因,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续假。超过假期未续假者按旷课处理。

四、总结汇报

1、纪检委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考勤情况,并详细填写考勤周报表,每周五下午交纪检部汇总,并由各班纪检委员向全班公布。

2、纪检部要及时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每周一上午课间操时间将总结报告交院学生办公室,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结果计入学生品行量化考核和班组量化考核中,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4、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如实、及时填写考勤上下班报表,对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团学办负责解释。

【第5篇】l教育学院学生会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学生事务助理或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3、学生会干部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部长一次扣1.5分,副部长一次扣1分。

5、学生会各部(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例会一次部长(主任)扣2分,副部长扣1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6、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各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工作不力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学生会有关部长每人一次扣3——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扣2——4分。凡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工作,学生会部长一次加2——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加1——4分。

7、学生会各部(室)必须对参与本部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各班负责人,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或未作反馈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8、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课余时间必须有人值班,值班时不到者,一次扣1分,不准任何人请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好替班人员,但代替者必须是学生会成员或干事,违者,一次扣0.5分。值班时,办公室桌面、地面等不洁者,一次扣0.5分。

9、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2分,迟到者,一次扣1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2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10、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1、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师范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小学教育科研管理规章条例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师资水平,根据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育研究机构,它与学校的教导处、德育室并行,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向校长负责,它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是行政性的,全校的教职工应认真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收集国内外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服务。

二、开展对学校课堂教学动态和改革方向的研究与指导工作,编拟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标准,并指导改革的实验与推广。研究与编写教育的教学资料,汇编教学、教改经验和动态资料;负责研究拟订与课程教材改革相配套的教学软件建设计划和相应的学具、教具标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材方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并承担学业评价的改革与实施工作,指导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建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五、收集教科研成果并进入档案。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为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提供准确详实的事实材料。为校长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六、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

七、主持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开展和运用。

第二部分:教科研制度

1、 领导定期研究和亲自承担课题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三次例行研究,要亲自承担或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

2、 校内教科研组织和网络制度。

成立有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教科室;建立顾问团和教科研骨干队伍,骨干队伍由教研组长、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组成。教科室下设校级优秀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审委员会。

3、 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1)学校有近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 近期:(学期、学年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年以上科研规划。

(2)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 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和编发教科研简报。

4、履行各级教师职责,承担和参加科研课题制度。 所有教职员要承担或参加一项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5、教研组长承担科研课题制度。

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要亲自承担本教研组和年级组的科研课题并将本组课题加以分解,合理分工给本组教职员,并负责本组各子课题的管理。

6、课题的申报、认定制度。 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认定。

7、教科室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进行验收评奖。 由教科室负责对各项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方法指导,举办科研方法讲座,发放教科研信息。

教科室负责对各项校级以下课题的验收与评奖。

【第8篇】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 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 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 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 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 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

1.5 分。

7、 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

1.5 ——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

1.5 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 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 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 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l教育学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条例

1、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工科长、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3、班长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长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0篇】教育学院学生纪检工作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院风、班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风,保证同学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促进我院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1、 由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纪检保卫部长组成领导小组。

2、 由院学生会纪检保卫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全院纪检检查工作。

3、 各班班委会设纪检委员1人,具体负责各班的纪检工作,并在纪检部的领导下,参与全院的纪检工作。

二、 纪检工作要求

1、 检查人员要根据校、院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 检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注意工作方法。

3、 检查采取统一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纪检部对学生上课纪律等情况每周至少统一检查一次、抽查一次。

4、 各班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必须积极配合纪检部工作,不得妨碍纪检人员的工作。

三、 检查内容学生会纪检部对全院同学在学习、思想表现、会议、图书、阅览室餐厅、请销假、文明礼貌、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

1、 上课各班纪检委员在每次上课前5分钟严格清查人数,自习课按校、院规定进行检查,并将出勤情况及时、如实上报纪检部,对于迟到、早退及旷课者按《学生奖条例》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品行评价细则》等规定扣其个人纪检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 对于校、院、班级的各种会议考勤,参照上课执行。

3、 全院同学严格遵守图书、阅览室、餐厅和校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严格请销假制度

(1) 学生上课、早操、实习、教学参观、集体活动等都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2) 放假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因故需早离校或晚返校者,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⑶ 学生请假,必须认真填写请假单,请假一天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院长批准,院长不在时由书记批准。一周以上经本院审批后交教务处备案。

(4) 因病请假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从严掌握。

(5) 请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并将请假单交回辅导员,逾期未销假者逾期部分按旷课处理。

(6) 假期满一般不允许续假,因特殊情况确须续假者,必须讲明原因,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续假。超过假期未续假者按旷课处理。

四、 总结汇报

1、 纪检委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考勤情况,并详细填写考勤周报表,每周五下午交纪检部汇总,并由各班纪检委员向全班公布。

2、 纪检部要及时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每周一上午课间操时间将总结报告交院学生办公室,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检查结果计入学生品行量化考核和班组量化考核中,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4、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如实、及时填写考勤上下班报表,对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团学办负责解释。

教育管理条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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