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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11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09:00:13 查看人数:103

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

第1篇 浅谈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虽然建筑业的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较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未经安全专项教育培训就大量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成为建筑事故频发的诱因之一。当前,强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有效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遏制了事故的发生,成为近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环境下,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放在首位,忽视了劳动者的条件、安全保护和环境的改善。尽管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各方项目帮办单位在安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大了监控力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标准化宣传力度不够,“三违”现象严重。

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宣传。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各部门、施工作业各单位等都要认真履行,就必须把宣传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位,切实抓紧抓好。要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向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宣传,使企业的各级负责人到现场岗位的工人,确保企业的发展健康稳步向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广大职工,注重宣传的效果,把宣传的声势造的大大的,把宣传的氛围造的浓浓的,切实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安全投入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要抓好安全,就要舍得投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人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事故频发的工地很重要的原因是,施工人员尤其是特种施工人员有的根本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的事实。只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要科学合理地准确预算,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建设单位要按时拨付工程款,不准挪作他用、或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保障安全费用投人,保证安全条件合格。

(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不力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目前,安全监督工作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扮演的是“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由“企业负责”的工作,形成错位。实际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等。这些因素致使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或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被排查出,或发现了隐患却未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因此,为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必须让各参与责任主体真正负起责来。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明确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落实下去,同时做好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对事故隐患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处罚不力,留下“人为”死角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能及时按照“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进行追究,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又一重要因素。对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客观上,对企业的 工作带来“人为”地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者者以侥幸心理,造成一种不负责任、相互推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仅对企业的社会信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各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单位应尽快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不让违法违规企业进人建筑市场。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的对策

针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加大安全投入,狠抓责任追究,从源头抓起,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一线作业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首要职责,必须全面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充分利用各级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安全教育培训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特殊工种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待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主管部门还可定期开展经常性的施工安全教育,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使“要人人安全”转变为“人人要求安全”的自觉行为。同时,建筑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领导及管理层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施工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此,施工单位首先应明确提出把施工安全作为管理层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要赋予他们相应的 权力,即违章作业禁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等,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认真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示等制度。通过考核,奖优罚劣,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施工安全监管,严禁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施工、分包和转包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以及透水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转变监督工作模式,强化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

各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质量监督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时刻牢记安全、质量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效率。要切实执行层级监督、重点监管、重点监控等制度,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力度,转变传统监督模式,采取“程序控制”、“行为控制”、“跟踪控制”方式,按照狠抓开工前资料审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专项治理,遏制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产生。重点突出拆除工程、工业园开发区建设工程、村镇私房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监督方案,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到位,切实扭转其事故高发的状况。

(四)加大建设安全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查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施工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的建筑 工作,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各监督管理机构在工程巡查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该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应依法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违规操作行为,严格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当前要解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无论是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在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应着力加以改进完善。只有各参与单位和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责,树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才能切实提高建筑行业本质安全度。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的细致工作,有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参与,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员工家庭幸福和企业内部和谐稳定,是施工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深刻认识企业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是企业当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在 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大了监控力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

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和应对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直接的根源。新建铁路和铁路客运专线质量标准高、技术标准严,对砼性能的耐久性和耐腐蚀性要求高;移动模架生产大体积、大吨位砼箱梁,对地基承载力和高空作业安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长大隧道施工大量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也只有在地质超前预报并对特殊地质采取相应对策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然而,一些项目主管对此认识不足,思路和对策还停留在120km/h以下铁路施工模式上,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应对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致使安全隐患频出,苗头频现,焦头烂额,精疲力尽。有的隧道施工在光面爆破或三台阶开挖后,仰拱填充或二次衬砌不及时跟上,有的项目甚至进洞二、三百米,还没有进行仰拱填充,甚至于衬砌台车还没有到位。还有的同志片面认为只要隧道一进明洞,安全生产就等于上了保险,配不配安全员都无所谓;在有的项目,安全员被当作专门领取、发放爆破物品的“专管员”,缺乏对工序施工过程的有效监控。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安全过程监控中的“掉链子”或脱节,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突出表现。

(二)专兼职安全员责、权、利不对等,安全监管终极责任得不到落实。

尽管一些工程项目的三级安全监控网络都上了墙,但真正落实安全监控终极责任的项目不多,尽管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只是少数,但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的项目不在少数。

安全监管终极责任得不到落实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安全监管终极责任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源于专兼职安全员责、权、利不到位。通常,企业给予专兼职安全员的各种待遇普遍偏低,通常将其定位于一般业务人员,相当一部分拿的是普通工人的工资薪酬。各种待遇的偏低,一方面影响着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因为职责、权限受限,当他们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后,必须请示部门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才敢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安全隐患不敢越级反映,甚至在报告项目主管领导数次无果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关键时刻, “掉了链子”,很容易出现失控。

专兼职安全员有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尴尬处境是:在正确履行 责任和“犯颜直谏”得罪领导面临下岗之间做出选择,鸡蛋和石头的关系,形容专兼职安全员与项目主管也不为过,这道选择题的答案出乎常规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个别同志借口成本管理责任大,项目不配专职安全员,尤其在一些被集团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铁路项目。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新上项目的不断增多,安全教育培训显得极为重要。而有的项目把安全员这一重要的岗位作为安置性的岗位,重点照顾50岁以上的老职工。老职工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这是优势,但知识结构的单一化和旧的思维定式限制着他们的责任发挥,企业表面上在教育培训上投入,但投入的“产品”效能大打折扣,相当一部分不能完全履行安全员的职责。尤其重要的是一些专兼职安全员得不到及时、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频发的工地很重要的原因是,施工人员尤其是隧道施工人员有的根本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的事实。

(四)对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是导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罚不力,客观上,对企业的 工作带来“人为”地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者,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以侥幸心理,认为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是理所当然的,从而造成一种不负责任、相互推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仅对企业的社会信誉是一种极大的损害,而且,企业员工也由于缺乏一种诚信度和责任感而变成一堆散沙,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是一种无声地伤害。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对安全生产监控得力的人员缺乏必要的奖励措施,对认认真真、任劳任怨、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专兼职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激励和奖励,有时,一年下来,监管得力的安全人员得到的专项奖励仅有区区800~1000元,平均每月仅60—90元。在 环节上辛苦“耕耘”,收获与收入不成正比,也容易造成一种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不负责任的心态。

另外专兼职人员大胆履行职责,有时难免会得罪人,面临的风险大,区区每月60元—90元的补贴(当然,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就没有这种补贴),与面临下岗(得罪主管领导而付出的代价)带来的风险孰轻孰重,孰大敦小,就是一个小学生也能算出的答案。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

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成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和谐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和 工作的规律,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个新上项目,除了对人员、机械设备、物资材料、施工便道和电力供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外,对重难点项目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慎之又慎,必要时,请上级把关。重大施工方案,工程公司和集团公司集体会诊,对辅助施工的机械设备性能设计、各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责,一并落实在施工方案里。项目长的职责就是检查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真正履行了 的岗位职责,当日在岗期间,有无安全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之行为。

隧道施工务必遵循“勤支护、少扰动;强支护、弱爆破”的规律,三台阶开挖,注意及时跟进。掘进速度加快后,仰拱填充和二次衬砌应及时跟上。长大隧道施工要舍得投入,购买先进的地质超前预报仪加强监测和超前预报,对特殊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施工方案做一些应急预案,谋划在前,应对在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水中墩,必先抢;桩基础,很关键,防止塌孔畸形桩。深水桥等桩基施工,务必保证砼灌注的质量。墩柱作业采用得体的工艺或工法,注意安全吊装过程中的作业过程是否违章,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如升降提升机荷载、钢丝绳承重;塔吊配重及提升是否违章等。

夏季施工,高温酷暑,人的睡眠质量不好;冬季施工,路面结冰,人在温暖的环境中很容易产生困盹、走神或注意力不集中,极易诱发安全事故,是行车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务必加强控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终端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什么是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简单地说,就是:一级抓给一级看,上级落实好给下级看。怎么抓?一抓制度本身的刚性,奖有章,罚无序;二抓榜样的示范作用,上级按照本级的 职责要求抓好职责的落实,抓好典型,示范给下级看;下级再对照上级对本级的安全职责要求抓好自身应该遵循的安全制度落实,示范给再下一级看。环环相扣,不掉链子,不会脱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终端责任制得到落实, 才会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三)必要的安全投入是确保 有序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是安全教育培训上的投入;二是安全警示、标语、标牌、职责、规章等视觉可识别系统的投入;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上的投入;四是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的投入。这些安全上的必要的投入,对强化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作业规范运作、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有力,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都是 过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都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这些客观环节再加上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是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

(四)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玩忽职守、把关不严,对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者,舍得“挥泪斩马谡”。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罚过轻或免予处罚,不仅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我否定,也是对企业声誉和形象的自我否定,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巨大的潜在隐患。

聪明的管理者通常会见微知著,奖有章,罚无序,对于给企业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害者,痛定思痛,痛下决心,“挥泪斩马谡”,该撤职的撤职,该降职的降职,该处分的处分,绝不能姑息迁就。相反,对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及时发现大的险情并有效处置,避免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对数年如一日坚守安全员专职岗位,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大的安全隐患者,加大奖励力度,并给予其在评先评模、住房分配、子女就业分配等方面以大的倾斜,真正培养出一批精通安全生产管理、有强烈的安全责任心并敢于大胆负责的专兼职 队伍。

第3篇 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本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可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实践中, 特别是在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目前基层企业的 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1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及对策

习惯性违章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1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1.1.1 不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 无票作业。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2002-08-13,某单位的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2002-04-22,另一单位高压试验人员在没有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就进入变电站63 kv场地进行试验,由于误触带电设备,造成人身轻伤事故, 险些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2) 不分析、不交待工作中的危险点。上述两起事故,工作人员连工作票都不办,更谈不上分析和交待工作中的危险点。

(3) 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在上述的事故中,工作负责人不但没有履行监护的责任,而且自己带头违章作业。

1.1.2 不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 不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帽没有下颏带;安全带破损;低压带电作业不带绝缘手套等。

(2) 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上述的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 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3) 登高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绑腰绳。

1.1.3 违反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不按规定着装

1.2 纠正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1) 领导要以身作则。领导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自觉杜绝习惯性违章,为职工做榜样。

(2) 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使职工真正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害处,自觉杜绝习惯性违章。

(3) 要检查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严格处罚。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已下发了《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各基层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通过从严管理,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进而杜绝习惯性违章。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表现及对策

2.1 安全职责不落实的主要表现

(1) 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要求,实质上对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分管生产的同志忙于事务性的工作,不能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专业人员不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三级控制在一些单位也没有得到落实。

(2) 各级领导没有结合实际落实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存在形式主义。一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报,一把手不认真签批,主管领导也不提有针对性的意见,却要求班组认真学习;二是对国电公司、省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的领导讲话,要求班组全文学习;三是安全大检查,层层定方案,最后又全是要求班组自查、整改,例如,“防汛大纲”主要是对发供电企业一级提出的要求,但有的单位领导也签批到班组,要求班组落实。

2.2 安全职责不落实导致的后果

(1) 层层的形式主义,必然出现基层班组的形式主义。由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不能在班组得到很好的落实,“三级控制”目标变成纸上谈兵,夯实安全基础成为一句空话。作业中图省事,自然发生简化安全措施、习惯性违章行为,直接威胁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事故。

(2) 贯彻安全文件及有关要求没有针对性,要求基层班组全方位学习贯彻,必然导致敷衍了事。班组是最基层的生产单位,工作繁忙,时间紧张, 由于规定的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使安全活动不认真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出现临时编凑记录,应付检查的现象。

2.3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的对策

要真正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忧患意识,深刻理解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摆正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服务、安全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通报,学习相关的业务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指导性的意见和改进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关部门要摘录与班组有关的安全会议材料、领导讲话供班组学习,安全检查要分层次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做到认真整改,严格考核。

3 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对策

3.1 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重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以及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十分重视迎接检查,忽视事后整改。如一些企业“达标”、“创一流”期间和平时的文明生产相比是大不相同的,大型作业和小型作业安全措施也存在显著差别。小型作业现场多存在措施不全、不对,甚至存在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有的单位自己检查“两票”时合格率100%,而上级检查时合格率却很低。很多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具不齐、不全、不合格,安全帽裂纹、脚扣防滑胶套破损、安全带油污普遍存在,这些都反映出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差距。

(2) 不能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个别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国电公司下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有的单位违反规程规定,对主要设备不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

(3) 不按规定及时制定和修改本单位规程制度。有的单位在系统发生变化和新设备投运后,不能及时制定和修改现场的检验和运行规程及有关制度;有的单位的规程制度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4) 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 保管不认真。

3.2 解决管理不到位的对策

(1) 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既要认真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又要认真督促和检查下级的各项工作。

(2) 要增强领导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 要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充实到领导和专业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掌握必需的专业和管理技能,以满足岗位和工作的要求。

(4) 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熟悉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监督和奖罚生产、检修、试验、安装过程的质量,通过一系列的严格管理,使安全生产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王晓波 杨忠民)

第4篇 我国小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我国小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1)规模小、点多面广、低成本、高利润、安全保障能力低

地方小煤矿是我国特殊历史年代的产物,在低办矿标准和缺乏规范化管理的条件下,得到较快速度的发展。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生产能力低于9万t/a

的地方小煤矿占全国煤矿总数的92.5%,其中低于3万t/a占42.5%,反映了我国地方小煤矿规模偏小、点多面广、分布密集的特点。多数小煤矿普遍存在着管理松散、采煤方法和工艺简单、基础设施和设备落后,生产系统不尽可靠、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完善等现象,尤其是在煤炭价格好转的形势下,一些小煤矿受经济效益和高利润的驱动,没有进行合理的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就进行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和非法生产严重,安全保障能力和抗灾救灾能力极为低下,给小煤矿自身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2)行业管理弱化、多部门分领域管理、生产与安全不能有机协调

近年来,煤炭行业逐步走向市场,政府放开了对企业的管理,将煤炭部撤销,原有的职能分解到若干个部门,这样,煤矿无论大小,都要跟众多部门打交道,形成了煤炭企业多部门分领域的管理格局。每个部门都在行使本部门职能,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对综合性的煤炭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设计规范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如安监部门就安全抓安全,地方行业管理机构人员少且变动大,行业管理弱化,地方监管不力,致使生产和安全不能整体规划,有机协调配合。有的小煤矿在应付了安全检查后,就进行疯狂地开采,大量地出煤,重生产轻安全、重利润轻生命的现象依然很严重,执行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极为落后,有的甚至连十多年前的标准都不够,做不到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在稳定生产中促进安全、巩固安全。

(3)采煤方法简单、工艺设备落后、安全投入不够、安全隐患多

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地方小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科技投入极少,对煤炭科技进步的重视更是无从谈起。采煤方法简单、工艺设备落后,爆破落煤,人拉肩挑运煤等现象普遍,给小煤矿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性。尤其是一些小煤矿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安全投入,进行非正规采煤、以挖代采、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生产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检测仪器和瓦斯监控系统不可靠等,给矿井带来极多的安全隐患。

(4)专业技术和 人员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小煤矿由于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差,重视科技程度不够,没有较好的技术激励机制,很难引进到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 人员。同时由于一些地方小煤矿矿主以低成本、低投入、高利润为目的,技术人员和 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使小煤矿的安全生产失去了应有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尤其是各特殊工种人员缺乏,许多在岗人员未经过严格培训、也没有取得岗位工种资格证,对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不熟悉,这些人员的“三违”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小煤矿的从业人员多数是文化程度低、安全思想意识和技术素质偏低、自我保护能力和防护意识差的农民工、协议工、外包工和临时工,在井下经常是强干和蛮千,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必然会导致事故发生。

2 小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

(1)加快资源整合步伐、优化生产要素、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国家对小煤矿提出的有关政策要求,小煤矿必然要经过整顿、关闭、整合和改造,向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小煤矿要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提高自身的生产规模和办矿水平,结合自身和周边的实际条件,对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对整合后的矿井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设计方案,完善矿井生产系统、 制度和技术措施,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和抗灾抢险能力。

(2)加强行业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安全与生产协调发展

加强对小煤矿的综合性行业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是保障小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对小煤矿强化行业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综合性的煤炭产业政策,加强煤炭行业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安全规程等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平衡协调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效益等方面的关系,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在整体规划中,安全与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地发展。

(3)选择适用的采煤方法、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投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针对小煤矿生产地质条件和办矿规模,采用较为先进适用的采煤方法及工艺和设备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小煤矿资源整合后,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办矿水平将会提高,进行技术改造方案设计优化时,就应考虑采煤方法的改革,选择较为先进适用的采煤工艺,淘汰落后的设备和装备,强化从源头上进行 ,提高矿井本质安全程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对矿井生产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将矿井的 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4)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思想意识

专业技术人员和 人员是小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和技术源泉,但是由于小煤矿规模小、条件差,很难引进和留住这些技术管理人员。因此,小煤矿应从工资收入、奖金分配、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和劳保福利等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有利的优惠激励政策,积极引进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 人员以及有经验有技能的老工人,提高矿井的整体技术水平和 科学水平,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同时,小煤矿由于职工的来源不一,差别较大,配合协作性不强,安全思想意识和技术素质较低,因此,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矿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安全生产。

第5篇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重点煤矿在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方针

先抽后采方面:部分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装备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未坚持正常使用(仅在石门揭煤前使用、煤巷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基本上未使用)。

监测监控方面: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配备不足(煤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普遍未安装);对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不到位、出现故障时未及时排除、带故障运行。

以风定产方面:部分矿井为保证采掘接替,掘进工作面布置过多,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问题。

(二)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一是未坚持预测预报;二是防突措施执行不严格:排放孔的深度、数量、角度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三是效果检验工作未正常开展;四是安全防护措施未完全到位:工作面普遍未建立压风自救系统、少反向风门、现有反向风门都不可靠(局扇风筒过风门段未使用装有防逆流装置的铁风筒)、未坚持远距离放出班炮、未按规定建立避难硐室、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等。

(三)瓦斯防治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极为短缺

近十五年来,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呈现“老的离开、新的不来”局面,一方面是原有专业技术人员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公务员、企业破产改制提前退养退休、外省招聘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够离开的都离开了;另一方面因煤矿条件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几乎没有新毕业的采矿、通风等专业的煤炭高等院校毕业生到煤矿工作,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已经严重短缺。

(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素质差

现在省属国有煤矿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井下采掘一线的工人,绝大部分都是农民工,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低,加上煤矿企业对他们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其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不能适应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低素质的人从事高风险的行业在国有煤矿中同样存在,这与国有煤矿对工人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使煤矿依法办矿

一是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能缺位,必须明确省属国有煤矿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在的省属国有煤矿的安全监管基本上以自我管理为主,由哪个部门来对其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至今尚未明确,因此地方监管的执法一直未能正常展开。

二是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省属国有煤矿的监管执法力度:过来有关部门在对省属国有煤矿进行日常监管时很少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这不利于其积极整改隐患,因此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对省属国有煤矿监管时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的坚决停产,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国家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解决省属国有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一是现有煤炭高等院校要扩招采矿、通风专业的大学生;二是要筑巢引凤,要切实提高到煤矿工作的大学生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确保其安心工作。

(三)要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国有煤矿工人队伍

要多管齐下,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的煤矿工人队伍:国有煤矿工人是国有煤矿财富的创造者,但是国有煤矿收入分配存在问题,现在乡镇煤矿的工人工资远远高于国有煤矿工人工资,因此国家必须从政策层面提高国有煤矿工人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确保高素质的工人安心在国有煤矿工作;煤矿企业要严把国有煤矿工人录用关: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不能进国有煤矿;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和强烈的自我保护安全意识。

第6篇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 说明安全生产对国家生产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意义,指出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思想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基础不到位等5个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详细对策。

〔关键词〕 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最根本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个重要的课题。

1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思想认识不到位

认识不到位是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有的地方和重点工程单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以挂牌保护为由,规避安全监管监察。一些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1.2监管体系不到位

1.2.1安全生产监管权威性不足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但由于综合监管的具体职责范围法律法规并未加以明确,质量与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甚至一些负责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的部门也实际负责应属于综合监管范围的某些工作。由于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未真正理顺,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互不通气,甚至相互拆台的情况时有发生。

1.2.2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呈逐级衰减状况

在安全生产监管最为直接、任务最重的地(市)及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力量最为薄弱,有些县(市、区)的安监机构甚至连应付日常的运行都十分困难。

1.2.3安全监管部门权责不对称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几乎陷入“无所不为,无所不包”的困境,所承受的工作范围、工作责任及压力大大超

过其拥有职权应承受的,权责不对称的问题相当突出。

1.3安全投入不到位

(1)从政府层面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制约,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涉及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公共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预防所需的投入,甚至连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都还没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应有的保证。根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不足1%,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3%。

(2)从企业层面上看,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不少企业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

(3)从当前经济层面上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

1.4主体责任不到位

(1)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三资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技术装备落后、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起码的安全设施,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条件极为恶劣,各类事故

多发。

(2)相当一部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如没有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 人员,没有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事故隐患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等所需的经费没有保证。

(4)企业没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少非公有制小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的大量农民工,总体文化水平低,又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上岗,成为各类事故的直接引发者和受害者。

1.5安全基础不到位

受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较差。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比较集中,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容易出现时紧时松、时冷时热,安全生产形势也容易出现不稳定性和反复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水上作业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员不断增多,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增加,人流物流量增大,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

2.1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党和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

(1)政府层面上。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准入条件,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强化宏观调控,督促地方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各有关部门层面上。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

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4)社会层面上。全社会应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机制。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这4个层面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

2.2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是确保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落实的关键。

(1)要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与改革,合理界定、划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与专项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工作层次及职能范围。确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于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监督的职能。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逐步从现在国家、省、市(地)、县(市、区)、乡镇五级设置,或在四级设置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也可以对现有乡镇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实行双重领导,由县(市、区)级安监机构进行业务领导,对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限授权,并在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则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兼职 人员。

; (3)充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力量,并配齐其日常工作运行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逐步改善优化人员结构,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

(4)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并管理好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

(5)建立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责特点是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这就要求其管理体系必须是一个集中、统一和垂直的管理体系。鉴于现行的管理体系,可逐步推行省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体制,在人事调配上由省局统一任免,以保证集中、高效、灵活的管理机制。

2.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

(1)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配套必要的安全防范、施救设施。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帐。加大对高危行业的安全投入。

(2)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绝不能以节省投资为借口削减安全生产的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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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4)在高危企业积极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减轻企业事故赔付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4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政府的日常强制管理,通过监察督促等方式,确保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1)加强安全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都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推进行政许可,以强化执法加强 ,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检查中发现责任制形同虚设或落实环节有缺失的,要采取经济处罚的办法促其整改。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

(3)突出执法重点。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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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地区和企业、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事故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防范重点灾害,整改薄弱环节。

(4)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不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严格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强化社会警示作用。

2.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1)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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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在适当增加投入的基础上,组建起“指挥得力、反应灵敏、功能健全、运转协调”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并处置突发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的能力。

(3)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 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非公有制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安全素质和发展能力,把这些企业的安全监管逐渐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的作用,把安全生产作为行业自律的一个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4)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体业主,要分期分批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

2.6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但从一些市、县的安监机构建设情况看,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切实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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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从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出发,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同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设立隶属于县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村(居)也要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均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2)加强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用期制等竞争激励机制,优化岗位和人员结构、盘活人才资源,尽快建立精简统一、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3)抓好培训。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使他们做到秉公执法、勤政廉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新变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使安监人员掌握现代经济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4)强化职能。要从单纯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构向行政执法转变,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把行政执法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监察执法等方面上来。

(5)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一查到底,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

(6)强化制约。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过错追究、责任约束、违纪查处力度,对无视法律、搞人情关系、放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查处,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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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评论:更新日期:201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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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永恒的主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的工作方针,也是发电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工作事关国家财产、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们一定要用“____”重要思想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自觉主动地承担起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神圣责任。

一、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长期在基层发电企业从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者,在安全生产检查中经常发现 工作在车间、班组一级形式多、针对性少,如基层单位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只知道照本宣读,没有针对性,不注意发现自己部门发生的问题,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认真分析研究,没有具体的措施,更谈不上落实;安全活动只有记录,没有内容,活动后应吸取什么教训,应解决什么问题,那些应该肯定,那些应该否定,没有明确;个别管理人员到基层去查违章行为,走马观花、视而不见,走过程、不负责任,“老好人”思想严重。检修中的“三措”是电力行业多年的优良传统,是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的有力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心存侥幸、凑凑合合,不是技术措施不符合规范就是安全措施丢东拉西,要么就是没有条件而省略不管。组织措施随意性大,不分析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实际状况,一味地追求设备定主人,确定职责时人情味、关系味较浓。透过这些现象不难看出一个实质性的问题,这就是一些管理人员的思想和做法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纠正和克服那些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现象和问题,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促使大家转变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从而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二、要坚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采取科学的手段,抓好广大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自我防范意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我们要求安全警钟长鸣,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方法简单,安全活动流于形式,嘴上说起来重要,实际工作中不要,导致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工作马马虎虎、凑凑合合。我们要坚持科学管理,用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来武装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在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求电力 工作必须要有新思维,也就是系统、过程思维和作法都要用科学的现代管理手段对安全生产的动态过程进行控制,使每项工作不论大小都处于可控和受控状态。

三、要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每个职工要有完成每项工作的技能和安全常识以及适宜的措施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技能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提高技能就要认真学习各种作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方法。设备的原理构造是每个工人都应掌握的基本要求,不了解设备特性和技术指标,就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安全质量也就无法保证。除此之外还应有诚实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要教育职工养成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的工作作风。对我们企业的每个管理者来讲,必须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要求下级汇报工作要报喜,更重要的是报忧,寻找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其工作向健康状态发展。因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生产者,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丁是丁、卯是卯,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工作。电力生产许多事故的教训也告诫我们,谁在安全生产中弄虚作假,谁就是给今后的工作设置了定时炸弹。

四、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例行工作

一是将每天的工作项目集中控制,重点监督,重大项目要制定好“三措”,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期间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各级管理干部要及时到位,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对个别人采取现场对话,对话内容包括你今天的任务是什么、技术要求都有那些、安全应注意什么等。

二是各类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特别是起重工具和安全带以及电气工具,检验人员检验后要签名作记录,确保不出差错。

三是要做好各项工作的预测和预想,预测预想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模拟设想,必须根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人员状况和设备的现实状态来进行,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事前预测、预想,事后分析、总结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所管的设备和人员状况进行准确地分析观测,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预测预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设备状态的预测,如运转的稳定性,振动、声音是否在设计范围,出力是否符合名牌,配件是否完好无损,主要零部件是否超标等;对人员和环境的预测,承担工作的人员是否能胜任此工作,有无家庭、社会、经济与职工之间纠纷引起的精神负担,工作的认真细致程度如何等。预测预想的评判,应由各专责的技术人员来担当,每次预测预想,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准确度、可操度、可预计效果作出评价,并提出注意事项。真实准确的预测预想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只有把这两项工作做好,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

五、安全生产要形成合力,重点抓好“十一种人”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个环节、点点滴滴都很重要,如果我们把安全比作一台高速行驶的列车,那么列车的每个零部件都是这台列车的支撑点,只有每个零部件都完好无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形成合力,才能保证这台列车高速安全行驶,如果某个零部件发生问题,工作人员又没有及时发现,这台列车随时就有可能发生问题。因此要求我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论在安全活动中,还是在学习传达安全工作中,都要讲求实效。活动要有目的,工作要有实效,学习传达要有针对性,并有实实在在的保证措施。要切切实实地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努力作好本职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形成合力,确保我们这台高速运转的电力列车安全平稳地行驶。

要实现安全稳定的生产,确保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和损伤,我们必须建立以组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体系,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企业所有的工作都得通过班组来完成,因此建立和完善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班组安全体系非常重要。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技术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而人的精神状态和技术水平又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的、生活的、家庭的、知识的等几个方面和几十种因素的影响。班组长能否掌握了解班组成员的思想、状况和技术水平,我认为靠得是和班组每个成员多交谈加深感情上的交流,注重诚实和情感,团结每一个有个性的同志。班组长抓安全工作应该准确地抓住本班组安全素质较差的人和重点人,即以下“十一种人”:漫不在乎的随意人、违章作业的大胆人、冒险蛮干的危险人、冒失莽撞的勇敢人、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吊而郎当的马虎人、投机取巧的大能人、凑凑合合的懒怠人、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初入厂的新工人和心余力亏的老工人,在 工作中班长只要时刻抓住“人”这个因素,就能根据不同工作任务,时间、地点、环境以及人和物采取适宜的调配,一切人为的事故就能消除。

六、要维护电力安全规程的严肃性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稳定的法规,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每个职工的思想上树立起维护安全规程的严肃性,使每个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必须把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作为法规来规范各自的行为和各项工作。在组织上保证安全规程的强制性,如有违反就一定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或“五步法则”严肃处罚,若造成重大特大事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是对每一个管理人员和职工管理水平的检验,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充分发动群众,规范每个人的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管理人员要细心研究,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奖惩严明,真正使大家能心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才能保证安全工作处于良性循环,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8篇 基层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最近在国家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形势下发生多起重特大恶性事故,引起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深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专业人才匮乏、经费不足、执法不严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有:

一、基层 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设立了由上而下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要求各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然而,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不一样,在人员、设备、经费、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设立安全监管的专职人员和机构。其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法规的空缺和交叉重复的现象,造成可操作性差,形成多头管理的局面,最后就变成了无人管理。再加上执法队伍人员的素质总体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随意、人情执法、以权代法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再有,企业 不到位,存在无证上岗、制度不严、防范措施不力等现象。

二、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

我国各地方在安全生产方面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的现象。不少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心存侥幸,心理松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对安全进行投入,认为这些投入产生不了经济效益,反而要投入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一旦出了事就欺上瞒下,逃避责任,相互推诿。另外,企业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资金现象也普遍严重,以至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保养和更新,人员得不到教育和培训,因此而埋下的诸多安全隐患,造成了生产事故居高不下的恶性循环。

三、基层 专业人才匮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滞后

目前各地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才。此外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还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情况,尤其是在有的检查人员不专业的情况下,检查没能发现问题,留下了隐患。许多企业为了应对监管单位的检查,只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实际上却是制度不严、管理松懈、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不到位,没有有效的规范的监督管理手段。许多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督促和帮助基层单位加强 和改善劳动条件。同时,个别地方重罚款轻整改现象比较严重,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无视安全,违章生产的行为。

四、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足

各地方的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安全教育十分薄弱。许多单位招了工人就直接上岗了,很少甚至不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造成很多职工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自我防护能力特别低。另外,一些安全监管人员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指导能力较低,无法很好地监管和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别是在企业片面追求利润的情况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更是容易忽视。

五、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不落实

许多地方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够严密,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一些企业与车间、班组所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不严谨,责任不到人,责任不明确,奖罚措施只是停留在纸上和口头上,而没有真正抓责任制的落实,致使责任制起不到真正的实际作用。

六、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措施力量不足

因为安全意识的淡薄,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预案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资金、设施上的投入,也没有制定出切合实际、完善高效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缺少必要的训练和救援设备,平时也不进行演练操作,导致预案脱离实际情况,一旦有事故发生,往往不知所措,应急预案毫无用处,后悔莫及。

针对上述各地方基层存在的种种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首先,应根据管理和生产的需要由上而下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确保人员、经费、设备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有效运转。再根据生产企业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以及所要面对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制定出确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的各种操作规范。使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二、确保并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

各级领导,尤其是生产企业的领导应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充分的认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责任心,在人员、经费、设备、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长期高效运转。并组织发动群众搞革新,成立qc小组,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对安全生产的历史欠帐要通过各级组织加大投入逐步解决,使之回到安全生产的轨道上来。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的素质

要树立起“向管理要安全,安全出效益”的思想。多吸收懂专业、会管理、能坚持原则的专门人才进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尤其是要充实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做到科学管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长抓不懈,不搞一阵风式的、突击应付式的工作作风。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对出现的事故要坚持做到“四不放过”。

四、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严格执法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对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借助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揭露各级生产、监管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坚决杜绝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狠抓落实

应在各级管理机构和生产企业、车间、班组之间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状应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强,责任要到人。奖罚措施应分明,要充分保证责任状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对已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要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和口头上。责任制应由上而下直到生产车间、班组甚至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列入年度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应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六、加强安全事故的预防

首先要在各级企业领导头脑中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对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必要的、有效的预警措施,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防范监测和抢险救灾的专业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在平时应对预案进行反复演练,积累经验,发现不足应及时修改,使应急预案具有最佳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使应急队伍和应急预案能有效应付各种险情,避免或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为基层单位提供科学、高效、及时的安全服务,在平时可以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形式,通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交流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使全民上下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

第9篇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我们结合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及如何做好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1.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十会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以上。以尘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造成事故多发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企业负责人依法安全生产经营的意识淡漠,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弛,工会的监督作用形同虚设,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而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虽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很多企业又正处于改革,改制阶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制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 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日常 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对有关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安技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技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认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拟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获救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在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为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从农村的环境一下子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殊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

(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 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对外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 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年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生产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赁,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现状和我国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的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国家应通过新闻、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 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极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 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应建立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安全生产中,生产设备及其体系的安全运转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转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事故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我国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状况甚至影响了我国际形象。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来完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转变思想,改变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安全检测、检验、培训教育、技术咨询与服务、评估、设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实现职工安全素质的普遍提高;通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通过技术咨询与服务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技术化。很多企业缺少具有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中聘请到所需要的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 状况。

(6)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企业的安全工作要靠安全技术人员去做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其安全如何,对于危险源的控制如何,除了与企业主要负责直接相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首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近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人事部共同发文,开始在我国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将对提高我国安全技术人员的素质起到巨大的作用。企业要积极组织安技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

随着全球经济迈向一体化,我国加入wto,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要自由地国际贸易,就应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与时俱进。因此,企业应在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在内的多方面开展与国际接轨的活动,如果我们不积极开展职业安会健康工作,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把职业安全健康和贸易挂钩,将会以我们的产品不符合安全生卫标准或以我们在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方面投入少为由设置障碍,形成贸易壁垒,从而使我们失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机会。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 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李继华 摹乾波 李星梅)

第10篇 当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本人做为长期工作在一线是安监人员,针对当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剖析

(一)安全意识淡泊。有的单位、职能部门及乡镇办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还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现象。有的煤矿老板安全意识缺乏,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下达的整改指令,置若罔闻,不理睬、不落实。有的单位和部门的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存在畏难思想,不愿深入井下作业现场,工作措施停留在口头上,在笔录上。

(二)现场管理混乱。受金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煤炭行业经过前几年的“黄金”阶段,进入市场相对疲软,煤价暴跌的调整阶段,有的乡镇煤矿为了筹集资金技改或扩能,违反安全生产规律盲目组织生产,打乱正常采掘部署,随意增加掘进头与采煤头,超深越界、乱采乱采,甚至风井、副井一起上,两井出煤、多井出煤,现场管理比较混乱。

(三)安全监管松懈。有的监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在查处超深越界、违规生产等问题上,讲人情、心慈手软。有的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认为井下监管工作辛苦,能省则省,能带过就带过。监管人员处罚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实行跟踪整改,该罚款的没有罚款,该停产整顿的没有停产整顿,结果埋下了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四)安全基础薄弱。有的煤矿企业长期重生产轻安全,安全设施没有满足“三同时”的要求,安全设备老化,根本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由于安全投入不到位,致使煤矿企业抗灾能力偏低。有的煤矿矿长文化程度低,缺乏安全法律常识和技术知识,从业矿工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安全素质低、流动性很大,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加上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导致煤矿“三违”行为屡禁不止。

二、对策研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监管体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实、抓细。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乡镇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监管责任主体,煤炭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技术指导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超深越界开采、非法矿生产的打击与管理,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公安、电力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行动。

(二)加强安全监管,突出基层管理。加强技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地面抽采措施“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严防瓦斯事故;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措施,严防水害事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井口检身等制度,严查“三违”行为,加强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作业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煤矿用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实行全员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都必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培训,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配足技术力量,每对矿井必须根据生产规模、灾害程度配备1-3名专业技术人员,并报煤炭部门考核认定备案;突出矿井必须建立防突专职机构,根据需要配备防突专业技术人员,6万吨/年以上矿井必须配备辅助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并经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强化科技兴安,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推广正规化回采、单体液压支护和柔性掩护支护。推进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煤矿强基固本的根本途径,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煤管站安监员和乡镇干部联合驻矿监管制度,驻矿安监员和乡镇驻矿干部对所驻矿井实行全面监管,负责所在乡镇和煤炭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所驻煤矿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指令,对火工产品、准销证、煤炭税票的供应和相关证照的初审把关。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检查信息通报制度。煤炭、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书面互相报告。建立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必须责令停止生产,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挂牌整改,隐患没有整改好,不拆牌,不消号,不准恢复生产。

(五)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保留“一套生产系统、一个法人主体、一个采矿权人”的要求,凡发现风井、副井出煤,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施工,对拒不执行指令,仍然我行我素的,要坚决取消其保留矿井资格和被整合矿资格并依法予以关闭;凡发现煤矿有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责令煤矿撤出越界范围内的机械设备,打好永久性密闭,退回到本矿区内开采,对拒不返回或年内累计出现2次以上超深越界生产行为的坚决予以关闭。实行煤矿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对在煤矿安全监管、煤矿技术改造、非法矿打击、推广新技术、建立安全标准化等工作中的有功之人和煤矿予以重奖,同时对渎职的监管人员和工作不落实的煤矿予以重罚。

第11篇 浅谈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正朝着稳定并持续向好发展。但是,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入推进,开采难度正逐渐加大,开采成本将逐渐增加。本文通过对部分煤矿的初步调查,经仔细分析,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且制约煤矿长远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企业业主及管理层面上,还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认识。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企业对生产任务都有计划,在安全保障上则无举措,忽视安全工作。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部分企业制度仅在墙上和书本上,在安全投入、劳动用工、设备管理、技术及现场管理等一系列 制度都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2、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客观地说,近年来煤矿企业在瓦斯抽采、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六大系统”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投入,但部分煤矿规模较小,长期投入不足,安全装备欠帐较大,致使一些煤矿还在使用部分淘汰落后产品,基本的安全仪器仪表配备不足。

3、机械化程度不高,安全科技水平低。经过近年的努力,全县煤矿在基本装备上有了较大发展,基本用上了金属支架、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机车等,但机械化采煤工艺尚处于探索阶段,在瓦斯预测预报、瓦斯抽采、瓦斯治理、地质构造预测、水患预测、水害治理、环境整治等方面科技水平都还较低,手段匮乏。

4、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是煤炭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重缺乏,部分煤矿配备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且有部分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在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都不足以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要求;二是工人大多数来源于农民,有较大的流动性和松散性,素质不高。

5、采矿权设置有不合理之处。从了解的情况来看,采矿权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个别矿在其采矿权的范围内一共有四层可采煤层,但其采矿权内却只有其中的两层,由于区内煤层均为近距离煤层,层间开采相互影响很大,在同一区域内将不同煤层采矿权设置给不同的矿井开采,会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容易造成水灾、瓦斯事故等,甚至造成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二、对策建议

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依法办矿。

要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企业负主体责任,政府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工作格局,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9号令)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8号令)等,从煤矿证照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对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多种执法手段,有效震慑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从而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办矿。

2、坚决贯彻国务院23号令,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从煤矿企业 、技术保障体系、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行业安全准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督促我地煤矿企业按照国务院23号令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支护材料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逐步推进煤矿机械化开采进程。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六大系统”按规定期限建成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煤矿要坚决停工限期整改,从而改变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3、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兴安”。

要突出“科技兴安”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煤矿行业科技投入激励机制,继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企业加大安全基础投入。要积极与科研机构、煤矿院校、煤炭大中型企业联姻,利用现有的煤矿安全专家资源,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难题。要尽快建立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组建煤矿技术服务中心,为煤矿瓦斯抽采、瓦斯监测监控、水患防治、生产系统布置、采煤方法、支护方法改革等方面服务。

4、引导企业完善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强安”。

要着力引导煤矿企业重视人力资源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从工资收入、资金分配、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劳保福利等方面构建灵活的激励机制,创造“留人”与“育人”环境,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将外引高层人才与培育本土人才相结合,不断培育人才和挖掘潜能,形成一支涵盖中高级 人才、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队伍,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起到有效监管和服务。

5、抓好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自我保安能力不足,“三违”现象还大量存在,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搞好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一是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抓好全员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必须进行不低于规定的岗前培训时间,并落实“以老带新”。

6、实施精细化管理,把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发展,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向管理要安全。煤矿企业要摒弃“煤矿就是粗放型管理,没有必要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的意识,转变观念,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煤矿企业在推进精细化管理上要结合实际,细分工作标准,细分岗位职责,严细监督检查,严格精细考核,建设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为此,一是要编制符合实际并有针对性的采掘作业规程,并按照规程要求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作到真正按章操作;二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度不要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落实,特别是要真正落实“班检查、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制度,让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三是要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严格按“四定”原则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7、规范采矿权设置,促进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不仅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容易造成水灾、瓦斯事故,以及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还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这在各地煤矿开采中是有教训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未来煤炭工业将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逐步淘汰小煤矿。对现有的小煤矿来说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将是他们的最佳的选择。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应规范采矿权设置,整合现有的小煤矿资源,提高办矿规模,鼓励有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的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创造安全生产有利条件。

8、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控制不好容易发生较大事故,因此,必须紧紧抓住这两根主线。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方针,制定企业瓦斯治理方案并实施;二是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应当根据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三是要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配足瓦检人员和瓦检设备,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管理,严格放炮作业等,有效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在水害治理上,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水患防治机构、人员和装备,落实水患防治责任,并形成防治水工作能力;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开展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工作,构建煤矿防治水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特别是水患威胁矿井,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水患整治论证,对采空区、含水层及岩溶水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并严格实施,避免透水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顶板管、机电运输管理,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以落实责任、打非治违、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隐患整治、整合技改、科技支撑、基础管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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