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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3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18:30:09 查看人数:15

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

第1篇 电力建设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

单位

班组

工作负责人

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

工作危险点

1、链条葫芦使用;

2、钢丝绳使用;

3、卸卡使用;

4、卷扬机操作;

5、吊笼使用

安全措施

规程规定

1链条葫芦使用操作。

(1)链条葫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产品合格证。

2)应在检验周期(一年)内使用,检查试验应有记录。

(2)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

a.危险断面高度磨损量超过10%;

b.开口度增加值超过原开口度的0.25%;

c.钩尾或螺纹部分有裂纹或变形。

2)链轮、倒卡有变形严禁使用。

3)链条直径磨损达15%严禁使用。

4)刹车片沾油脂严禁使用。

(3)链条葫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不得拆成单取使用;

2)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规定;

3)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4)吊起的重物如需要空中停较长时间,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5)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2、钢丝绳使用

(1)作业前进行检查,如有以下异常禁止使用:

1)1个节距间钢丝断5%以上时;

2)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3)明显的股偏

4)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5)断股或断丝较多。

(2)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和压叠。

(3)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

(4)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5)机械运动中的钢丝绳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6)穿过滑轮的钢丝绳子不得有接头。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7)禁止以麻绳、铅丝或钢筋代替钢丝绳作起重作业的缆风绳。

3、卸卡使用

(1)卸卡不得横向受边。

(2)卸可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一边。

(3)不得将卸卡置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4)严禁用卸卡代替滑车使用。

4、卷扬机使用操作

(1)卷扬机要平稳地固定在坚实的基座上。

(2)卷扬机上方要设置防护罩棚。

(3)由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4)卷扬机与导向滑轮传输线中心线要对准。

(5)卷扬机工作前要进行试车。

(6)卷扬机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持行走的钢丝绳;

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及在导向滑轮内侧逗留或通过

(7)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5、吊笼使用

(1)起重机悬吊载人吊笼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每次使用前,吊笼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试吊。

(3)吊笼要四点均衡受力起吊,吊笼要能承受最大载荷的方位。

(4)起重机升降载人吊笼的动作要匀速缓慢进行,吊笼上的作业人员始终和操作司机保持信号联系。

(5)吊笼上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吊钩上。作业时,吊笼下方系溜绳,保证吊笼平稳不摇晃。

(6)吊笼要有18cm高档脚板,防止材料坠落,下方人员严禁在吊笼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过。

(7)操作司机要全神贯注,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汽车吊使用操作

(1)起吊物应绑挂牢固,不得偏拉斜吊。

(2)起吊前检查吊车是否支牢,吊臂在起重半径内旋转是否受阻,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使用吊笼载人工作时,均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6)起重机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员的头顶上方通过

(7)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能起吊。

(8)遇雪、大雾、大雨、大风天气时,尽量不进行起吊作业。

(9)如起重机在作业时发生故障,应先将重物放下,再进行检修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第2篇 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

编号

作业名称

(步骤)

危险源

特征

控制措施

t3-1

使用电动工器具

触电

督促按期检验,未按时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禁止使用。检查接地保护良好、电源线破无损、绝缘合格,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前检查电气工具开关、漏电保护器、电源线是否破裂损坏、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工及传递、移动电动工具,须立即切断电源。

t3-2

打磨、切割操作

机械伤害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醒操作人员带防护面具、特殊部位应有安全措施,有监护人。

t3-3

使用大锤等

机械伤害

作业前要检查大锤锤把是否有裂纹及锤楔,以防断裂伤人,扳手要完好;挡扶人员人不要正对打锤人,应在侧面扶好,打锤人不许戴手套;所用扳手要传接,不得抛接,对存在破损的工具一律不准使用,相互配合。

t3-4

使用电加热棒

触电、烫伤

定期校验电加热棒,使用前电路部检查,防止烫伤,做好防护工作。

t3-5

使用砂轮机

机械伤害

使用前检查转动部分防护罩、砂轮片完整良好,有破损禁止使用,电源线接线正确。

t3-6

使用风扳机、液压、电动扳手套筒

机械伤害

使用前检查风扳机、液压、电动扳手套筒裂纹、保险圈完好。

编号 作业名称 (步骤) 危险源 特征 控制措施
t3-1 使用电动工器具 触电 督促按期检验,未按时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禁止使用。检查接地保护良好、电源线破无损、绝缘合格,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前检查电气工具开关、漏电保护器、电源线是否破裂损坏、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工及传递、移动电动工具,须立即切断电源。
t3-2 打磨、切割操作 机械伤害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醒操作人员带防护面具、特殊部位应有安全措施,有监护人。
t3-3 使用大锤等 机械伤害 作业前要检查大锤锤把是否有裂纹及锤楔,以防断裂伤人,扳手要完好;挡扶人员人不要正对打锤人,应在侧面扶好,打锤人不许戴手套;所用扳手要传接,不得抛接,对存在破损的工具一律不准使用,相互配合。
t3-4 使用电加热棒 触电、烫伤 定期校验电加热棒,使用前电路部检查,防止烫伤,做好防护工作。
t3-5 使用砂轮机 机械伤害 使用前检查转动部分防护罩、砂轮片完整良好,有破损禁止使用,电源线接线正确。
t3-6 使用风扳机、液压、电动扳手套筒 机械伤害 使用前检查风扳机、液压、电动扳手套筒裂纹、保险圈完好。

第3篇 电力建设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 安全措施

单位

班组

工作负责人

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

工作危险点

1、链条葫芦使用;

2、钢丝绳使用;

3、卸卡使用;

4、卷扬机操作;

5、吊笼使用

安全措施

规程规定

1链条葫芦使用操作。

(1)链条葫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产品合格证。

2)应在检验周期(一年)内使用,检查试验应有记录。

(2)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

a.危险断面高度磨损量超过10%;

b.开口度增加值超过原开口度的0.25%;

c.钩尾或螺纹部分有裂纹或变形。

2)链轮、倒卡有变形严禁使用。

3)链条直径磨损达15%严禁使用。

4)刹车片沾油脂严禁使用。

(3)链条葫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不得拆成单取使用;

2)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规定;

3)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4)吊起的重物如需要空中停较长时间,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5)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2、钢丝绳使用

(1)作业前进行检查,如有以下异常禁止使用:

1)1个节距间钢丝断5%以上时;

2)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3)明显的股偏

4)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5)断股或断丝较多。

(2)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和压叠。

(3)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

(4)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5)机械运动中的钢丝绳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6)穿过滑轮的钢丝绳子不得有接头。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7)禁止以麻绳、铅丝或钢筋代替钢丝绳作起重作业的缆风绳。

3、卸卡使用

(1)卸卡不得横向受边。

(2)卸可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一边。

(3)不得将卸卡置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4)严禁用卸卡代替滑车使用。

4、卷扬机使用操作

(1)卷扬机要平稳地固定在坚实的基座上。

(2)卷扬机上方要设置防护罩棚。

(3)由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4)卷扬机与导向滑轮传输线中心线要对准。

(5)卷扬机工作前要进行试车。

(6)卷扬机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持行走的钢丝绳;

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及在导向滑轮内侧逗留或通过

(7)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5、吊笼使用

(1)起重机悬吊载人吊笼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每次使用前,吊笼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试吊。

(3)吊笼要四点均衡受力起吊,吊笼要能承受最大载荷的方位。

(4)起重机升降载人吊笼的动作要匀速缓慢进行,吊笼上的作业人员始终和操作司机保持信号联系。

(5)吊笼上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吊钩上。作业时,吊笼下方系溜绳,保证吊笼平稳不摇晃。

(6)吊笼要有18cm高档脚板,防止材料坠落,下方人员严禁在吊笼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过。

(7)操作司机要全神贯注,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汽车吊使用操作

(1)起吊物应绑挂牢固,不得偏拉斜吊。

(2)起吊前检查吊车是否支牢,吊臂在起重半径内旋转是否受阻,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使用吊笼载人工作时,均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6)起重机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员的头顶上方通过

(7)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能起吊。

(8)遇雪、大雾、大雨、大风天气时,尽量不进行起吊作业。

(9)如起重机在作业时发生故障,应先将重物放下,再进行检修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3篇

单位班组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危险点1、链条葫芦使用;2、钢丝绳使用;3、卸卡使用;4、卷扬机操作;5、吊笼使用安全措施规程规定1链条葫芦使用操作。(1)链条葫芦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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