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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计量管理制度(8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16:36:02 查看人数:18

电计量管理制度

【第1篇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订此管理规定。此规定适用于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各单位的现场用电。

1、机电部是矿井用电的主管部门,设备组负责本矿井用电计量工作。

2、对用电单位的用电申请、用电协议签订办理,并对施工现场所用计量表进行安装验收。

3、建立、健全各类用电管理制度及电能计量台账,做好底码查抄及电量核算统计工作。

4、对用电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督促用电单位执行,并对整改情况验收。

5、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向机电部提出用电申请及所需用电负荷,经机电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所需安装材料按约定办理。

6、各种开关、保护、计量表等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并要求安装在有门锁的配电箱内,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并有防雨措施。

7、机电部设备组对每块计量电表建立表卡,每月八日机电部会同施工单位及江仓能源相关人员核量,要求各单位安排人员现场确认并在表卡签字,如不参加视为用电单位认同抄表数据,由此产生的电费纠纷问题,全部由用电单位承担。

8、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十四日到机电部核对用电量,需在当月用电结算单中签字确认,逾期不确认电量及签字的用电单位根据机电部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考核。

9、计量装置安装或计量装置需拆除移位时,要求用电单位及时通知机电部相关人员双方确认用电量,便于以后电费核算,避免发生电费纠纷问题。

10、用电价格按照江仓能源公司统一相关文件实施,电价为1.5元/kwh,高低压线损根据江仓能源公司规定为高压6%、低压12%。

11、设备组每月二十日前将当月用电电量及费用签字版结算单报机电部领导审核,确认后交江仓能源公司向用电单位扣除用电费用。

1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接电源,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有窃电等违反用电计量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任何理由,机电部按其最大用电量外加20%损耗计量,并处于1000元罚款。

13、各用电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为使公司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机电部严抓用电管理工作,使能源使用合理,控制浪费。杜绝常照明及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第2篇 学院校计划用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学院(校)计划用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楼宇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实训楼等楼宇用电由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及时关电源总闸。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3、宿舍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内各楼宇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抄录,监测水电使用情况,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学校水电时,需经后勤与基建处批准并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等场所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电热器设备,并罚款200元,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2、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第3篇 大学水电计量表管理办法

大学水电计量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水电计量表的管理,保障水电计量值的准确和计量表的安全可靠,提高水电计量率,根据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水电计量表是我校水电计量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水电收费的重要依据,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对全校所有水网、电网上的水电计量表从选购、校验、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和监控。

第三条:学校水网、电网上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若需安装、更换水电计量表,必须到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由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安装、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安装、更换水电计量表。

第四条:在拆除建筑物或工程项目施工涉及到拆除水表、电表时,必须事先通知资产管理处,并在资产管理处的监督下完成水电表的拆除、记录数据等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条:在进行房屋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涉及到更改用水用电线路造成用水用电无法计量时,必须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处,并按照学校要求安装水电计量表,不得出现用水用电无计量的状况。

第六条:进行房屋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水电计量表的位置,确因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时,使用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水电计量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给予维修,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

第八条:水电计量表选购要达到以下规定:1、水电计量表应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制造的产品;2、水电计量表性能和技术规范应全部符合设计和使用的要求;3、水电计量表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及其编号。

第九条:水电表安装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全面检查水电表按线、按管等技术要求,安装工艺、质量必须符合各项规定要求,凡验收不合格的水电表不准使用。

第十条:资产管理处对水电计量表的准确性、实行安装前、运行中和轮换拆回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定时检查、定期维护,保证水电表在有效期内正常运行,完好无缺,根据水电表的运行状况、使用年限,制定年度更新计划,逐步更新水电计量表。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水电表的校验、鉴定工作,对运行中的水电表,单位或用户提出其计量误差时,必须由资产管理处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校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拆卸校验。

第十二条:水电表安装后要及时加封,在检修、更换、现场检验中变动封印后,应妥善加以印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拆掉或更换封印。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资产管理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4篇 s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登记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

3、选择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根据设备负荷容量的大小,选择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害,计量器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全矿所有用电单位都必须装表计量,根据各单位实际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用电进行抄表计算。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进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认真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现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一但发现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及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第5篇 供电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 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 凡建立、保存、维护和使用计量基准,必须遵宁本办法。

第四条 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

属于基本的、通用的、为各行业服务的计量基准,建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可授权其他部门建立有关技术机构。

第五条 研制计量基准,必须拟定适合国情、科学合理的计量检定系统表。

第六条 申报作为计量基准,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鉴定合格,即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鉴定合格,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持鉴定通过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查认可;

(二)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尘、防震、反腐蚀、抗干扰等;

(三)有考核合格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试用考核报告和技术鉴定证书等文件一式三份。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准予开展量值传递。

第八条 计量基准的废除,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决定并撤销原计量基准证书。

第九条 计量基准应由专人保存、维护和使用,属于复现基本单位量值的计量基准,一般不得用于测试工作。

第十条 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应定期检查计量基准的技术状况, 保证正常工作,不得自行中断计量检定。因故必须中断的,须履行批准手续:

(一)中断的时间在三十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领导批准;

(二)中断的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被授权建立计量基准的有关技术机构,拟终止检定工作的,须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检定工作。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计量基准。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其技术改造方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计量基准进行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对和检定结果副本,由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需要改值的计量基准,由保存、使用单位提出改值方案,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供电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篇 供电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程序、责任和仲裁。 一、周期检定、检查的时间

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使用频率、使用的环境条件等因素对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制定不同的检定、检查周期。检定、检查周期的编制必须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二、周期检定、检查程序、责任

1、计量检定人员应按周期检定、检查计划表及时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工作,其周期检定、检查率应达到100%,周期检定、检查合格率均应达到90%以上。

2、计量器具到周检期限,计量人员应及时将《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送至有关使用人员。收到计量器具后,应及时将计量器具交检定、检查人员检定、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3、计量器具超期未发《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由计量人员负责。

4、超周期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如操作者接到《计量器具送检通知单》不送检,按违反制度处理;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的,由操作者负责。

5、经检定、检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情况作修理、降级、他用或报废处理。降级作专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刻有专用标志,另立帐册,定期检定、检查。

6、每件计量器具经检定、检查后应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合格的签发合格证书。

7、每月底应将周期检定、检查受检率、检查合格率报主管领导。

三、仲裁

当计量器具检定后发生争议时,计量人员应根据争执双方的意见,对计量器具作出仲裁检定,必要时可送上级计量技术部门检定。

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的程序和要求。 一、采购 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需要新添置、增设计量器具的部门和车间,按实际需要,将型号、规格、准确度要求交公司计量部门商定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二、入库

1、新购计量器具入库前,应将计量器具连同原始合格证等技术资料送公司计量部门作入库前检定,检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自已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送政府计量技术部门检定。简易低值的计量器具应查验出厂合格证及外观质量。合格的方可入库。检定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全,不具备入库条件的不得入库。

2、入库后的计量器具,应根据其要求,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

3、不能入库的计量器具由购入者按规定处理。

三、流转

1、各部门需增添计量器具,须填写申请报告,经公司计量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领用。领出前公司计量部门应作出库检定或检查,合格的方可发放。

2、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公司计量部门应通知其归还入库。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转移手续。

4、职工调出公司时,人事部门应同时通知公司计量部门,以便办理计量器具归还手续。

四、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

1、 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准确度要求,又无法修复的,凭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由公司计量部门填写《计量器具报废(降级)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并销去原计量台帐。报废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部门封存。

2、计量器具经检定部门检定超出检定规程准确度要求,但在某些部门、埸合仍有使用价值的,计量人员签发限用证,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指定使用地段或范围。

3、人为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无法修复或遗失的,计量人员应填写《计量器具损坏(遗失)赔偿通知单》,根据情节轻重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年限,由计量人员提出赔偿金额,经公司经理批准,由责任人赔偿。并销去计量器具台帐。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行为规范。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有专人使用和保管。

2、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

3、使用方法要符合使用说明书和其他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器具作其他工具使用。用后要对计量器具作必要的保养。

4、计量器具领用时手续要齐全,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使用者发现计量器具有失准的情况,应及时报送标准计量室处理,严禁自行乱拆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使用后的计量器具,要洗擦干净,作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反腐蚀。

3、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三、要定期对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奖励,不好的给以批评甚至处理。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

证书标志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的管理办法。

一、原始记录

1、在用计量器具在计量室建总台帐,各工具室设分台帐,原始数据要齐全、准确、可靠。

2、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修理、抽检和周期检定合格证等原始记录要资料完整、文字清晰,记录上有关人员的签字要齐全。

3、能源、工艺、产品质量、原材料进出厂、成品出厂等计量测试、抄表、检测的数据记录,应做到字迹清晰、保管完善。

4、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关文件应建册立帐,以备查验。

二、统计报表

1、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

2、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必须是计量检测数据。

3、各种计量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并有有关人员签字。

三、计量器具的证书、标志管理

1、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由按法定程序批准的有关人员签发。

2、经检定、检查合格的计量器具签发合格证书;检定、检查后限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限用证书;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封存标志;对已不用的计量器具签发禁用标志。

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奖励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各类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和奖励的规范。

一、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

1、计量人员均须接受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管理和检定等工作。

2、计量人员必须热爱计量工作,精通业务,熟悉计量法律、法规,熟悉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和受检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和性能。并具有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计量人员应具有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工作有条理,记录认真,字迹清晰端正。

4、计量人员应能熟练维护和保养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能够准确判断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或提出处理意见。

5、计量人员应能深入生产第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并组织有效实施。

二、奖励

1、对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敢于同违反《计量法》等行为作斗争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2、对计量管理工作或计量检测工作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技术档案、资料保管及使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归档、保管

1、凡新购或在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单等均应归公司计量部门入档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

2、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3、历年的计量器具帐册、周期检定计划表、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归档。

4、能源、工艺流程、质量监控、经营等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抄表单据等),各部门应妥善保存,月报时应送一份至公司计量部门存档。

二、查阅、借用

各部门需查阅上述资料,可向公司计量部门查阅。外借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说明用途,规定归还期限,阅后归还,不得遗失。外单位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

计量器具现场抽(检)查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的规范。

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现场抽(检)查,根据抽(检)查得出计量器具在使用周期内的合格率,从而知道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养是否正确、正常;安排的检定周期是否合理、恰当。该制度是保证计量器具能正常处于合格状态的一个重要环节。

1、计量器具的抽(检)查一般在检定周期的中途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一次,抽件数量不得少于在用计量器具总量的10%,同时要注意抽(检)查的计量器具品种和范围,并做好抽检(查)记录。

2、计量器具抽(检)查的重点应是重点机台和关键工艺。

3、巡回检查不定期进行。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使用者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有怀疑的计量器具;各种设备上的指示仪表。

4、要根据抽(检)查结果,合理确定和修订检定周期,以保证周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

一、根据计量器具的可靠性和计量器具在生产和管理中的作用,对企业不同用途类别的计量器具实行“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中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使本企业的计量器具科学管理,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特制订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二、计量器具的分类

1、a类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如电能表、水表、物料进出厂的台秤;用于质量管理中心试验室的全部检测仪器、仪表。

2、b类计量器具:各生产车间、部门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如万能量具、专用检具、架盘天平、压力式温度计等;用于公司内部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用的计量器具,如台秤、架盘天平、电能表等。

3、c类计量器具:生产设备和装置上固定安装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主要有生产设备上的温控仪表、压力表和电接点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时间继电器;配电室内除电能表以外的其它指示性仪表和部份简易量具等。以及国家规定标有 ccv 标志的计量器具。

三、周期检定、检查方法

1、a类计量器具: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定点定时检定,检定周期严格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执行。

2、b类计量器具: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准确度要求等经济合理调整安排检定周期,保证一次周期检定合格率在90%以上。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要求。

3、c类计量器具:原则上在设备、装置大修和使用人员发现计量性能不合格时进行检定、修理。正常情况下根据c类计量器具检查办法每年实行周期检查和抽查,判定计量性能是否合格,并出具测试证书。

c类计量器具检查办法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检查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公司确定为c类计量器具的检查。

一、设备、装置上的指示仪表(一般属于技术工艺等要求)

1、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设备未工作时,先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再观察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现象,同一设备、装置二只(多只)压力表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2、温控仪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设备未工作时,先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再观察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现象,在工艺控制的温度范围内能否启动和停止工作,同一设备装置二只(多只)温控仪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每次指示温度是否稳定。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3、三表的检查

⑴ 由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的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了解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二只(多只)三表的指示值规定相同时指示值是否基本一致。必要时,可用相应的仪表进行比对。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4、时间继电器的检查

⑴ 由计量人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本设备、装置的操

作人员进行检查。

⑵ 观察外观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是否正常,零位是否准确,了解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用秒表测定时间继电器的控制时间。

⑶ 如无异常情况,检查人员作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证书。

⑷ 在设备、装置大修,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进行检定、修理。

二、其它简易计量器具如钢卷尺、钢直尺(用于贸易结算的除外),检查进厂时的检定合格证并登记造册,当其刻度不清楚和相互作用不好时,实行报废换新。

【第8篇 供配电计量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计量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5.001-2007

计量管理标准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

3 管理职能

成立以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为主、各有关部室领导、计量专责人为成员的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建全管理网络。在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客户中心是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设计量专责人一名,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和计量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3.1 职责

3.1.1 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法规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1.2 绘制本公司的计量网络图。

3.1.3 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单位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保证量值传递可靠。

3.1.4 统一管理的计量器具、计量设施,负责计量技术工作。

3.1.5 开展计量测试,提供计量保证。

3.1.6 负责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与考核,并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初评和申报。

3.2 权限

3.2.1 审查全公司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3.2.2 审查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的更新报废,审查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更新、报废。

3.2.3 对未经审核批准而购置的计量器具,有权给予否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2.4 未经审核批准而添设的计量器具,材料部门有权不予采购。

3.2.5 对无证和超期的计量器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3.2.6 制止违反计量法和本标准的行为。

3.2.7 处理计量纠纷。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计量器具的购置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 实施

q/302z-215.001-2007

4.1.1 各单位添置计量器具,应先写出申请购置计划,经计量负责人审核汇总报计量管理部门审批列入计划下达执行。

4.1.2 计量器具的采购由材料部门负责、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由主管部门办理。

4.2 计量器具的入库检验

4.2.1 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经计量专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4.2.2 计量器具入库必须开箱检查,不合格的应付上退货原因和检定数据,交材料部门办理退货。

4.3计量器具的领用和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4.3.1 各单位需要计量器具时,按材料管理标准办理出库领用手续。验收合格后建卡、立户、编号。4.3.2 对在用的标准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负责人编制周检计划,并督促执行。

4.3.3 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填写历史记录卡和原始记录,并签发合格证和检定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则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3.4 计量器具的检定

按“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标准”执行。

4.4 计量器具的修理

4.4.1 标准计量器具和测试计量器具的修理,必须送法定检定机构或取得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进行。

4.4.2 不能检修的计量器具,应征得单位领导的同意后,进行委外检修。

4.4.3 修理后的计量器具达不到原来的精度,而符合较低级别的精度时,可降低使用标准、并有明显的标志,若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精度时,则应办理报废手续。

4.4.4 计量器具修理前后都要经计量人员检定。检定结果填入历史记录卡。

4.5 计量器具的报废

4.5.1 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条件下,不能修复到原有的精度或精度已降低到最低限度时,即可提出报废。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受任何限制,可随时报废。

4.5.2 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报废,由使用单位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报废的报告,经分管公司批准后,方可报废。属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报废。

4.5.3 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贴有“报废”字样的标签,并隔离存放,销毁器具历史记录卡及其它管理资料。不得重新使用。

4.6计量器具的封存

4.6.1 对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可报公司计量专责人,申请封存。

4.6.2 对批准封存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清洗,加封条。

4.6.3 已封存的计量器具。在封存期内任何人不准擅自启封,如急需使用可向公司计量专责人提出,

批准后方可启封。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 实施

q/302z-215.001-2007

4.6.4 计量器具启封后,要按鉴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4.7.1 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证。

b具有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

c具有符合等级的,有效检定的人员。

d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4.7.2 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检定人员证书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设备。

4.7.3 计量器具要落实专人,每周依次维护 ,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以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7.4 使用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应做好记录。常用计量器具每次用后应擦净、涂油,不常用的计量器具应注意保养。

4.7.5 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整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对易变型的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流放。

4.7.6 选用计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当,严禁摔、碰、砸,用后分类保养,并恢复正常状态。

4.7.7 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检定证书,发现检定证书丢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4.7.8 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客户中心汇报。对大型、精密贵重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拆修,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8 计量器具的资料管理

4.8.1 所有被检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原始记录。数据记录清楚、准确、齐全、完整。

4.8.2 记录本要有检定人,审核人签名、审核人必须是检定负责人。

4.8.3 最高标准计量器具的所有原始记录,随机技术资料,说明书一律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4.8.4 各计量室检定的原始记录,应保留三年。

4.9 计量技术管理

4.9.1 计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目录和依法管理目录,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清册(分账)周检计划和抽检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绘制量值传递系统图。

4.9.2 计量管理机构指定并认真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有:

4.9.2.1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4.9.2.2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4.9.2.3 计量标准室、检修室、仪表室等管理制度。

4.9.2.4 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 实施

q/302z-215.001-2007

4.9.2.5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4.9.2.6 计量器具检定、测量、修理劳动工时定额标准。

4.9.2.7 计量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4.9.2.8 计量(测量)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4.9.2.9 计量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4.9.2.10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9.2.11 计量人员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4.9.2.12 计量器具抽检等制度。

5 检查与考核

5.1 计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5.2 公司计量负责人按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审查。

5.3 奖惩

本标准所列各项管理事项分别纳入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并与业绩考核办法挂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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