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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资料整理规程【16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0:26:05 查看人数:60

施工现场
资料整理规程

第1篇 施工现场 资料整理规程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 资料的整理

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给 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的目的。一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 状况。下面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 评分表”要求,和本人在检查中常见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首先,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呢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 水平。

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 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这两种体系责任制要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及具体部门,责任制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有时效性。同时项目部还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承包期间要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负伤频率、设备完好率、尘毒浓度合格率、教育培训以及防噪声扰民等问题。内容要具体,标准要明确。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指标,目的在于:查阅此项资料可以考察一个公司是否将工期、质量和安全处于同等位置。所以施工现场应存放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有的施工现场存放了建设单位和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这是不正确的。公司和分公司或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也不能代替内部承包合同。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标。

3.责任制的考核

责任制考核按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一是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分级考核。如施工员、安全员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项目部进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项目经理;二是考核时间,有的公司规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对项目部考核一次,但有许多小型住宅工程几个月内就完工,就可能出现考核空档。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应每月组织一次。

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 目标的制订

公司应每年制订年度 目标,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各分公司、项目部。在管理目标中,应包括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内容。

2. 目标的分解

应分两步分解。第一步,可采用网络图的方式将公司的管理目标分解至分公司和项目部,确定每一项目部和工程的具体 目标。比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确定的年创建几个部级、省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将这一目标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项目部和具体工程,确定某个工程是创建哪一级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订达到这一目标的保证措施。第二步,将工程管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具体责任人。以文明施工为例: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按照jcj59-99中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这些工作做好了,文明施工肯定能做好。因为文明施工考核的就是这些内容。对伤亡事故的分解,应根据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如高处坠落、触电、中毒、坍塌、机械伤害等进行分解;安全达标应根据标准中汇总表的内容如 、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等项目进行分解。

在检查中,多数现场第一步分解做得不错,但将工程的管理目标向责任人分解时,往往出现分解不细或责任不清等问题。如有的工程将文明施工一项由一人负责,或者分解得很不清晰。分解责任人时,同一人可同时负责多项子工作。

3.管理目标的考核

考核时,要按照目标分解的人员和保证措施进行考核。有的现场目标分解不明确,导致考核的内容、人员出现混乱,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标考核的方式也应和责任制类似,要分级考核,考核时间不宜过长。

三、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从而为公司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制定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点较多的特殊工程(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

3.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主要指夏季、雨季和风季)。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4.对于临时用电设备数大于5台或设备总容量大于50kw.h时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临时用电平面图、主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应单独绘制,小型施工机械和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明确的安全用电规范。

5.会审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是安全技术资料中最重要的技术文件之一。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要交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由公司安全、技术、设备、财务和工会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按照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等。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装饰与门窗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火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2.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应是技术员而非安全员或安全资料员。

4.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交齐。

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6.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同时进行。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咨询,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公司的 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四个方面。

1.安全生产思想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公司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形式有:新人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教育;适时教育;纠正违章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等。安全教育内容应具体并记录在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安全教育考核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等不同形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内容须经受教育人签字后生效。

第2篇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安全运行

xx公司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项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在xx城市建设中,先后承建了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金茂大厦、恒隆广场、花园饭店等一批高级商贸项目,承建了南浦、杨浦、徐浦、卢浦四座黄浦江大桥和浦东国际机场、延安路高架道路立交等一批市政标志性工程。1996年通过gb/t19002-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曾两次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建筑施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大小事故不断,其中机械设备事故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机械设备事故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须从管理上着手,从源头上抓起。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狠抓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机务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其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基础。我们主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培训,一是对机务干部,主要通过学习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其了解、熟悉规程并以规程为准绳指导工作。为了检验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联系施工实际进行学习和考核;对项目机械管理员,则自编教材,集中培训,增强其岗位责任心和业务处理能力。二是对机操人员结合年度审证、复证,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针对机操人员只熟于操作,缺乏维修基础知识,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不知所措的实际,近两年对八个工种、近500名机务员工进行了岗位技能、操作规范与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培训与考核。重点解决机械操作人员排故能力和规范操作技能,考核情况填入“岗位培训证书”中,作为劳动人事部门考核职工胜任本岗位与否的重要依据。

5年来,我们已开办了43期应知应会培训班,共计培训机务职工1734人次,其中152人获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级工证书,获得高级和技师证书各一人,1304人次成功地完成了特殊工种复审。企业改革的深化,就业观念的转变,已使企业内部“上岗靠竞争,竞争靠技能,技能靠培训”成为职工队伍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安全生产服务的自律行为

二、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加强现场巡检,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体会到,面上百个工程项目,地点跨度大,施工难度高,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机操人员自身的素质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机制。为此我们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现场,贴近操作点,组建了“安全巡检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用车辆。明确“安全巡检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操人员遵章守纪、到岗到位、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方式有两种,小问题由机组人员立即解决,机组人员不能解决的,开出整改单由修理车间负责解决;三是加强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的现场监护。巡检组的运转方式是“三全”管理,即全天候,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及台风季节的抽检;全覆盖,公司所属各相关项目及对外租赁项目;全过程,从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过程运行至设备拆除退场。经统计每个项目平均每周检查1.7次,外省市项目平均每月检查1-2次。

自1999年开展安全巡检工作以来,违章作业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缺岗、到岗不到位、不戴安全帽、违纪、脱保现象已降至最低点。巡检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事故来对待,通过行之有效的巡回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

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提高机械完好率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保证。我们主要做了两项工作。

1.制度先行。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急修理管理程序”、“设备附件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主修人制度”、“建筑机械与设备高强度紧固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分级和操作方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的大型施工机械,各机种公司均制定了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其中有德国liebherr“hc系列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法国potain“mc60塔式起重机维护工艺标准”、瑞典alimak“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硅输送泵维护工艺标准”、“液压挖掘机维护工艺标准”等。利用扫描仪辅助计算机排版,对各级维护和润滑的关键点及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的调节按层次分解进行指导说明,力求图文并茂、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鲜明的指导性。

2.规范操作。首先,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转台时和机械设备维护工艺标准,制定了机械设备一、二级维护工艺卡,使现场设备的一、二保维护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退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即二保带修),制定了工作流程。第三,细化附件库管理工作。设备附件库管理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就能使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机貌、机况符合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对保证现场机械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备附件库按附件的型号、规格分类设置,建立台帐。机械设备退场,主机进车间维护保养,附件进库分类、检查,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清洁保养和整形。对损坏严重的附件由技术人员检验后确定修理或报废。清洁保养、整形、整修后的附件油漆或涂润滑油,按场布图堆放,部分不宜室外堆放的附件进库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标准节按型号规格分类编号管理。还要依据“施工升降机维护工艺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标准节导轨架检测壁厚,超标的报废处理,其余按管壁厚度减少百分比分别涂上色标,以便今后资源配置时区别使用。对库存及发送至施工现场的标准节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自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以来,出库到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能保持性能良好。2002和2003年,塔机、施工升降机共安装175台次,合格率为100%,受到上海市建委检测中心的年度表彰。

通过加强管理,使由我们提供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既保证了施工的垂直运输畅通,满足了生产需要,又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点,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机械设备事故,取得了良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3篇 施工现场动火 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期现场动火作业的 ,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确保基建期各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

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3.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3.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3.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规定》公安部 61号令

3.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2009】

3.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14

3.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简称《典规》)(dl 5027-2015)

3.7《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 部分: 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3)

3.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3)

3.1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 2023年)

3.1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控体系》

4 专业术语及定义

4.1本规定所称的“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与场所;

4.2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场所”是指基建现场中进入介质的氨区、制氢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制粉系统等;

4.3本规定所称的“禁火区域”是指防火重点部位即为禁火区;

4.4本规定所称的“一级动火区域”是指燃油储存区域,氢气系统和制氢站或氢气储存区域,汽轮机油系统,乙炔及氧气站,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物品储存区域,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脱硫系统作业区域,酸碱存储区域,脱硝系统作业区域,氨区,冷却塔填料区,以及公司根据基建期各阶段管控重点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4.5本规定所称的“二级动火区域”是指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5 职责

5.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职责:

(一)负责建立基建现场动火作业 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明确动火审批权限、作业许可范围、工作流程,明确各承包商相关职责;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价动火单位 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

(四)负责建立培训、考试机制;

(五)负责确定基建期间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

(六)负责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消防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职责。

5.2监理单位的职责:

负责检查、监督各动火单位 程序的实施情况,审核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监理责任。

5.3承包商的职责:

(一)负责建立动火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 制度实施动火作业的 ,严格执行申报、审批、许可的要求;

(二)负责本责任区内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消防管理,明确责任人及职责,并动态检查监督;

(三)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动火作业安全及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四)负责编制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五)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或部门报告、反馈。

5.4调试单位的职责:

负责试运期间与运行值长实现“双签发”动火工作票。

6 管理制度编制原则和标准

6.1编制原则

6.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以及榆林能源集团制度要求;

6.1.2 符合榆林能源集团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理念。

7 管理制度执行程序

7.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重点:

(一)在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中,应编制动火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应视重点部位和动火作业需要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四)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区现场周围动火作业要实施有效的监督。动火单位应建立现场动火作业执行情况动态检查机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在间断或终结时应仔细检查所辖范围,并消灭遗留火源。

(五)凡在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以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六)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按《发电公司 体系》相关规定履行动火工作票程序。

(七)施工现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油罐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到达五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

(八)施工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向责任区负责人等发出警报,同时组织自救、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7.2确定并公布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区域:

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区域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区域(公司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及危险场所,下同):

(一)设备系统进油的油区、集中油库、储油罐、各类油泵房内;

(二)已充入介质的供氢站、储氢罐区、氨区、乙炔及氧气站,以及储存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物品库房等围墙内(含室内);

(三)充入氢、乙炔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系统及氢冷发电机等设备;

(四)已充入介质的各类油管道系统、氨、酸管道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

(五)已安装完设备、电缆的蓄电池室、通信机房、集控室、单元控制室、计算机机房、档案(资料)室、变压器、电动机、汽车库、电缆隧道、电缆沟道、电缆竖井及夹层内等;

(六)单体调试开始后的锅炉制、给粉设备及系统,输煤系统的设备(包括储煤、输煤)间等部位;

(七)进行防腐作业及施工完毕的脱硫脱硝设备及系统,冷却塔填料区域。

7.3在一、二级动火区域内办理各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视其工作内容及场所,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一)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结束后拿回现场进行回装;

(二)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式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三)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方位压缩到最低限度;

(四)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办理程序;

(五)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六)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用、恢复运行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七)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八)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天开工当天办理,并于当天结束。第二天如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许可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九)动火工作票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调试单位、承包商有动火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无效。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十)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公司按《发电 体系》的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现场监护。

7.4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各级审批人员的安全责任:

1.审核该项工作是否必要;

2.动火工作票上所列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3.工作现场是否安全。

(二)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实施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负责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6.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7.杜绝非动火作业人员动火。

(三)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负责配备必要和足够的动火现场所需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2.负责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氧气含量,不满足安全要求时,禁止动火;

3.始终监视动火现场的状态,防止火警发生,一旦失火应及时扑救;

4.动火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又无残留火种。

(四)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

1.全面了解动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2.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动火工具,确保符合防火安全、技术要求及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求;

3.按动火工作负责人要求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五)动火工作的监护:

1.一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单位部门(专业工地)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专(兼)职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单位部门(专业工地)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专(兼)职消防队人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每隔2小时,测定一次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3.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确定合格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六)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管理:

1.工程基建处生产准备部门应制定动火工作票严格的审批、许可、收执、监护、变更、终结、存档流程、原则。

2.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对安全措施负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变动安全措施。

3.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现场监护人应经考试合格,并经基建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由安全监察部以正文形式公布,同时在生产准备值长处备案。

4.公司消防部门、工程部安全专业组、动火申请单位均应对动火工作票进行登记,并实施动态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5工程部安全专业组、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监督整改。

8 本制度管理职责

8.1 安全监察部根据本制度检查评价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制度进行修订或升版,修订或升版流程按照管理制度修订、废止程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

8.2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8.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9 检查与评价

9.1 检查完善修订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下发执行。

9.2 本制度检查人每12个月对本制度检查一次,并把检查与评价结果及改善本制度的建议反馈至制度负责人。

9.3 本制度检查人是安全监察部安监人员。

9.4 检查人要不定期对开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行为及时纠正。

9.5 承包商、监理单位的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作业工作程序。

9.6 本制度评价人为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

10 附录

第4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 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 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 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

第十二条 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 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 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第5篇 施工现场用电 措施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第6篇 浅析建筑施工现场 隐患及有效措施

现场管理实际上是我们氽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换言之,施工企业着想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得份额,就必须优化现场管理。同时,十几年来形成的 础、主体、竣工三部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出现丁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所以,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式关系着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命脉。

一、建筑施工安全现状与隐患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且重视程度不高;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部分施工现场仍存在场容场貌较差,硬地化不到他,场地高低不平,无排水系统,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未工完场清,且道路不畅通;部分工地现场封闭管理仍不到位或不够重视;部分工地脱场防火意识不强或灭火器材配置不合 ;个别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生活设施相当部分工地仍不够重视和规范,存在不符合规定和简陋现象,还出现相当工地现场厕所只有1人可用,或重视女工用厕,或不考虑女工用厕,甚至部分工地现场还未设厕所;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干篇一律,或现场灾际与方案不符,或有违规、原则性错误和隐患,且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现象较多,特别是高支模;方案未能认真如实审核和审批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班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真实性不高;交底未能按规范标准要求,由具体管理人员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并签名;验收未能用具体数据来说明结果,真实性皆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检台凭经验的多,按规范标准的少,检查的多,处罚的少。

2.施工单位和丁人 规范操作。(1)现场施工州电不规范。未完全落实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或架设脚手架上。未使用标准配电箱,或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漏电开关参数不匹配,且存侄部分箱内无隔离开关,引入引出线路不符合要求或混乱;部分仍违规使用木制开关箱;普遍存在专用保护零线未引至用电设备;还存在外电防护不到他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2)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施 组织设计方案、交底、验收和进行搭设;横向扫地杆搭发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术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密;杆基础不平、不实,且元排水措施;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撑点受力不符合规范、且不审固。特别是新门型脚手架的搭设,仔在违规做法较多。(3)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

理。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 体稳定性差,支撑垂直度差,个别还存在钢术混支现象, 纵横向水平史撑材质差或采用竹杆绑接代替,且术按要求设置;违规拆模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存在违规大而秘拆除支撑现象。另外还有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且未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现象等等。

二 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途径

一是以人为中心,优化施工现场全员的素质。现场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突显了规章制度的局限性。庞杂的施工现场,众多的下种和岗似,越来越短的工期,以及不断压缩的管理层,使得我们不可能做到时时临督,处处检查。 因此,优化施工现场的根本就在于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千方百计调动、激发全员的积极性、 动性和 任感。充分发挥共加强现场管理的主体作用,再视现场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的提高。

二是以班组为重点,优化企业现场管理组织。班组是企业现场管理的保证。班组的活动范围在现场,工作对象也在现场,所以,我们加强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要无一例外地通过班组来实施。班组是施工企业现场管理的承担者。抓好班组建设就是抓住了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必须以班组为重点。

三是以技术经济指标为突破口,优化施工现场:管理效益。质量与成本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的:效益。任何时候市场都会只钟情于质优价廉的产品,而质优价廉的产品需要严格的现场管理来保证。否则,企业将因为产品质量与成书问题而难以再开拓新的市场,从而影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三、施工现场的 措施

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机的流动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状态,邵是酿成事故的直按原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两项工作和问题。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 的目的性,既管生产也要管安全。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目视管理原则,要求他们出队必须穿戴标志服。正式职工也 样要求,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的内容是对生产中的人、物和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和避免事故。施工现场的 ,由施工人员和班组共同主抓。同时,班组设安全员,每天和施工员、班组共同研讨有关施工安全问题。目前,就太原市政工程管理处而言,各种机械归班组使用、归机械队管理。根据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对各种机械形成了双重 。

2.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根治建筑行业“高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嵌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故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 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施工安全生 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炎爱生命。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列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也能发挥更多的职能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 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故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奄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砰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另外,应理顺和落实项目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控制权和威望,增强施工企业对项目承包人的制约,从而避免中间出现断层和中层闭置。

当前,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责任的重大,而看问题,应看其根源和本质,知已知彼,不断地经验,标本根治,摸索和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有力和措施,才能对存在的问题迎刃而解。故施工安全无小事,足建设主管机构和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头等大事,而建筑施工无事故,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体现。

第7篇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a、工作防护棚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送废品收购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过施工电梯及时清运,严禁从楼层向外抛掷。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

第8篇 基建施工现场 通病整改措施

序号

常见问题

整改意见

考核措施

备注

1

未见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加强 。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2

未见工作负责人、安全员佩戴标志。

按照规定佩戴明显标志,如袖标等。

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3

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胸卡。

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按照规定佩戴胸卡。

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4

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5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的地方。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6

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不规范。

按照安全规程和实施细则,正确使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8

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或资质不全。

安全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9

现场明显违章未见及时制止。

强化现场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10

未见区域三牌(作业点施工岗位责任牌、危险点控制标牌、友情提示牌)。

按照规定设置区域三牌。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

11

现场遮拦与围栏、警示不全。

按照规定完善现场遮拦、围栏、警示等安全设施。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2

未设置沟、孔防护与警示。孔洞盖板有的未盖或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设置盖板。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3

未见饮水、吸烟点。作业人员边工作边吸烟,现场烟头、烟盒不少。

设置饮水、吸烟区,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或禁烟区域吸烟。

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500元。

14

施工电源应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布置,配电箱未接地。

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电源管理与使用。

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每次扣除500-2000元。

15

切割机、电焊机外壳未接地。

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与工具。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6

违规使用碘钨灯。

按照规定试用合格、合适的照明灯具。

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17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不全。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使用要规范。

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版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18

作业面脚手板不全,有的未绑扎,多处探头板。

作业面脚手板应满铺,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19

安全通道顶层防护不全,临时楼道不规范,有的防护欠缺。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完善防护措施。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0

顶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较突出的隐患。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1

高坡、临边无防护、无警示,堆土过高、太近。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按照规定堆土,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滑坡、坍塌。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2

吊车临近运行线路或电气设备,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采取吊车接地、设置警示、专人监护等措施。

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规定,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置围栏与警示,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23

起重时,锚固绞机或滑车的钢丝绳直接与角铁桩接触,未采取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进行可靠的保护,防止起重伤害或设备事故。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2000元。

24

作业人员使用的木梯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包括登高作业的梯子等。

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25

未及时搞好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未做好相关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完善安全质量记录。

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每起扣除500元。

说明:

1、以上现场安全“通病”,根据今年开展“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检查记录综合与分析编写。

2、现场安全“通病”在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现场较为突出。

3、各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并接受基建部复查与考核。考核依据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范本》等规定。

4、要结合学习国家电网公司近期有关指示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近期检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自查与分析,将“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第9篇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7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七)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措施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 钢管脚手架应甩外径48 mm,壁厚3.5 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采用连墙件。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的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27okg/㎡)。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 n/㎡(200kg/㎡)。

(二)有关施工机具使用防护

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 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砂轮。

7.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11篇 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 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 ,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十七冶 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 检查考核标准》

《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

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

(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无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标方式,对外销售处理;

(6)销售收入,按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五、项目消防 控制要点

5.1项目经理为临时设施消防 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临时设施选址、选材、购置、运输、安装、使用和拆卸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依法承担临时设施的 责任。

5.2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临时设施及消防 ,执行《十七冶 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5.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5.4项目部应落实各参建单位消防 责任制,及时与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消防 规定。

5.5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填写《消防器材配备及维修更换登记表》(sqy-qg 4.16-2022-70),并上传erp模块。

5.6 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岗位消防责任制,绘制项目区域消防控制总平面布局图,将消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5.7新开工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将大临设施的消防安全纳入统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5.8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项目部应履行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十七冶 制度》(qg19-2022)第13.4条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离。

5.10项目部应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11项目部应在作业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对租赁的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13项目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14项目部应针对临时设施防火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5或6章规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医院的交通路线图。

5.15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处置和人员救护主要知识,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掌握科学的逃生、救护知识,一旦恶劣灾害来临,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临时设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术条件

6.1 临时设施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2)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较周边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风、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块。严禁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选址;

(3)临时构筑物距危险源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如高压线、易燃、易爆气体源、腐蚀性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质,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采取避雷措施;

(4)相对集中的临时构筑物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与在建工程应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6m。

6.2 搭建临时设施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设临时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严禁选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设区域内,必须选取色彩、品种、型号规格统一的材料;

(3)采用装配式彩钢板房时,其夹芯保温层材料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其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须出具合格证,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安装、拆解说明书;

(5)临时设施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间墙体应当采用砖混结构,禁止使用夹芯板房作为食堂操作间。

6.3临时设施搭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十七冶《品牌识别手册》要求,统一规划,必要时再征得相关方(含业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执行gb50720-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3)临时设施的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必须统一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能满足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功能的实际需要;

(4)对于两层或以上的临时设施搭建,应选择具有施工能力的专业队伍按图纸要求建设,使用前组织验收;

(5)在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采取防强风、防雷击的安全措施;

(6)临时设施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应按用电规范统一布置,空调在墙体出口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

(7)临时设施之间应当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畅通。必须具备消防车和救护车进出的条件;

(8)两层的临时设施应在两端设置楼梯,且最远疏散点到楼梯距离不超过20m,并保持通畅;

(9)两层的疏散通道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应急灯,分别位于两端及中间点。并按规定配置适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通行,活动房应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区域内,生活用水点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设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运送到规定区域;职工食堂和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

(11)临时设施内严禁用木板再搭设隔间,严禁用木板搭设通道,应设置高低床、配备柜子、脸盆架、鞋架等;

(12)临时设施内临时用电宜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气;生活大临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气。使用中的220v电压应分时段供电防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等电气;

(13)临时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临时设施使用与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临时设施使用要求:

(1)办公和生活区域内的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2)职工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活动房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碘钨灯等,禁止明火烧水、取暖,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明火做饭;

(2)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职工离开时必须将电热毯关闭、将香烟头熄灭、将电器设备电源关闭;

(3)职工宿舍和构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临时设施日常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监控要点,执行《十七冶消防 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应建立临时设施 责任制,必须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区,每栋楼应指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改造内部结构、改建内部空间,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规、违纪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临时设施的使用单位对其使用区域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适时保洁,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等方面检查,特定季节应增加专项检查。

七、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7.1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前应制定策划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公司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

7.2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中应严格按策划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临时设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业外化、材料入口关等事项。

7.3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后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项目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物资部协同验收。

7.4项目部应及时填报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sqy-qg 4.10-2022-32《办公生活大临设施验收检查表》备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规定

8.1在建工程项目防火 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4.3条的规定。

8.2外脚手架、临时通道、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搭设。

8.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8.5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100㎡活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8.6从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8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8.9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是防火的重点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进人库区须知”等警告标志;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两侧 6 米或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规定

9.1 依据《十七冶 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贡献者,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9.2对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十七冶 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3除灭火和应急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设施,造成损失的按原价值2倍赔偿。

9.4 违反本规定其中之一处罚100-1000元:

(1)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4)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5)未经批准,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经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予以口头告诫不改正的;

(7)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9.5 未履行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惩罚。

9.6主要办公和生活场所未采用低压电气的,违反本规定主要内容的责任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惩罚。

十、附则

10.1 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安全监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0.3 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相应的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2023年7月26日

第12篇 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的 措施

一、施工现场 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现场 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探索施工过程的各种有害因素,研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更好运用这些规律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旨在防止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向伤亡事故转化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既然如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动中,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具体状态进行控制,使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项目的效益目标得到实现。然而,目前在 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2. 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 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 的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提高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 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 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1)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专兼职 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抓常规培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逐步提高员工的技术操作水平。

2)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3)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4)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三、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事故控制

1)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2)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3)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3)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 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四、落实建筑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几点想法

4.1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在现有法律法规要求下,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在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内容中的具体标准和细则,按照标准和细则对进入我区的建筑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评级,对评级低或不满足安全生产施工的企业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区内的投标资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处罚等,同时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检查和管理。

4.2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确保安全资金提取合法,使用合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用于工程项目实施 和文明施工必不可少的专项费用,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根据政府规定的新费率,计算出该工程的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进行单独列支,而不应笼统的包含在工程招投标的总额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第三方费用监管,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划入行政主管部门的财政专户,由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同时,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细则,按照细则规定对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为合格按项目达到安全标准和进度按比例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若评价为不合格,则将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措施费退还给建设单位,同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款对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处罚。从而,有效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上的资金投入。

4.3必须进一步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全社会建筑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为此,必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建筑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坚持抓好法定培训。把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法制培训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的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建筑企业要采取形式多样和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要求工地安全教育应采取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知识竞赛、黑板报和图片展览、观看电视录象、召开安全分析会议,以及加强日常安全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强要求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施工作业、不同的施工环境、季节(包括节假日),以及不同的施工阶段分别进行;安全教育还应做到教育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专业安全教育与社会普及安全常识相结合,以及安全技能培训与安全考核和持证上岗相结合。同时,不定期的组织人员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宣贯及安全法律教育,通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等形式提高一线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素质。

结束语

依法落实建筑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建筑安全伤亡事故、以及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人深信,在今后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只要我们企业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坚持齐抓共管、与时俱进,那么就一定能开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目标,并为建筑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 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公示。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其他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首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对建设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日巡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指令。

第六条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并将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送建设方和监理方,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审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工程部将主要以该管理制度为依据组织定期的月度检查和周检查,并进行评分,该分数将作为年终评比和奖惩的依据,检查表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 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有安全培训记录。

(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事地下作业、空中作业、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国家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

(六)办理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七)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救援组织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十一)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暑降温药品等)和安全防护服装(如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呼吸防护器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制定总的 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报工程部,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 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十四)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项目部和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三宝”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网,在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安全网封闭或拦护;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十六)洞口、临边等危险地方围护,

1、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宜用栏杆围护,并用安全网封闭;

2、预留洞口、坑井等,面积较大的用栏杆围护,安全网封闭;

3、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各类防护棚要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水平杆,并用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等设施应与建筑物有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严禁酒后上班教育,发现之后应责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须设立门卫,严格履行门卫职责,严禁非工地人员随意进入,仔细检查进出场的材料、进出车辆。

(十九)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其他场所吸烟。

(二十)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二十一)架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的要求

(1)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等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安装备案,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要进行检验和检验记录。

(2)塔吊等大型设备验收必须具备相关的文字资料以备验收时检查,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说明书等。

(二十二)工完场清的要求

(1)施工现场的进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模板和钢管等应分类堆放,拆除之后应及时清理泥浆、混凝土渣、废料;木工场地的碎沫、刨花应工完场清。

(2)砌体、抹灰、装饰装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将自己工序产生的垃圾清理掉,为后续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装和运行要符合以下规定:

(1)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准吊;

(3)严禁无证操作,无指挥或信号不好不准吊;

(4)多机作业没有安全措施不准吊;

(5)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二十四)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要求搭设,

(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拆除外架的时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治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五)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打桩工程、基坑支护、集中开挖;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台;

第二条监理单位的 :

(一)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三)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四)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在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上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标准化制度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进场人员必须要登记;要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食堂应有临时安全卫生许可证。

(二)施工封闭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连续围墙围挡,进出场需走门卫处,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三)标牌设置管理制度

1、在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区域(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悬挂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标识,各种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四)场容场貌标准化制度

1、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线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卫生情况,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现场根据情况设置职工宿舍,要求集中统一布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亭,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

4、在办公生活的区域要做厂区硬化和相适应的绿化,出正负零之后也要有现场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六)必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要有粉尘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控制措施;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防火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防火职责。

(二)特殊重点位置管理制度在现场材料仓库、木工棚、机修房、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以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四)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度消防领导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或抽查,并做记录评分,该评比将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五)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动火前要有安全负责人、要经常监视、要及时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审批制度各参建单位需要用火用电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储等危险用品时,需经指挥部备案、报业主审查、批准后才可进行。

(七)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在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八)火灾应急扑救制度

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火灾应急机制,和一直义务消防队伍,要经常性的进行消防演练,保证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将火扑灭。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有下列情节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一定罚款。

(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500-1000元/次,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没有安全生产培训及记录的;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没有安全应急制度的;没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配备安全员的;监理单位对以上情况视而不见的。

(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罚款300-800元/次,监理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之后继续出现相同安全问题的;

第二条 在管理处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将口头警告,若不及时停止或整改,则按照下述规定对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脚作业者;三是穿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衣服、裙子及长发不束者;四是乱抛乱掷者。

(2)、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者;二是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者;三是乱拆乱取脚手架及支撑者;四是在木工棚或仓库、油库吸烟者;五是电工接线不加绝缘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设备、电器、开关、线路,机具不接地,不加漏电保护器,无安全防护装置。

(3)、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者;

2)是随地大小便及严重影响清洁卫生者;

3)是个班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场清者;

4)是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者;

5)是任意从脚手架外杆爬上爬下及乱坐脚手架上。

(4)、有意损坏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标语等安全设施者按照物品原价加倍进行赔偿,并处罚金100元/次。现场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处以50-100元罚款。

(7)、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楼梯窗口、梯井处、电梯口没有栏杆围护,没有安全网封闭;预留洞口、坑井等,没有用栏杆围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施工升降机进口处等没有搭设防护棚。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10元罚款。

(9)、对下列情节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设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设及边坡支护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装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条 对各单位 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1)、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第14篇 浅谈加油站建设施工现场 措施

1加油站施工现场 存在的问题

是工程建设永恒的话题。加油站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发,警示我们 绝不能放松,但在当前加油站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不明确,检查制度不具体。

1.2 人员配备不足

人员未设专人,多为项目经理兼职,对工程现场的 制度落实情况,不能够做到充分落实,使 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及时发现。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

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全面,加之从业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更需要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 问题存在的原因

2.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安全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在施工人员的意识里,存在麻痹思想或侥幸心理,不认为违章作业会产生危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是穿拖鞋等现象时有发生,往往是这种违章作业行为产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单位 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 投入不足,未创造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 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全面的 知识等,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教育难度大,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真正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紧,作业劳动量大,施工单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 加强加油站施工现场 的措施

3.1制定切实可行的 制度

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 机构,编制 制度,制定 方案,制定专职 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经由内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放置在工程现场随时备查。

3.2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指定库站经理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施工单位应当指定现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应将其姓名及授权事项进行相互书面通知和备案。施工现场加油站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经由第一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授权、监理职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事项。

3.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严格按照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程现场安全禁令,明确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许取下安全帽,上班时间不许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戏打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的作用,张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 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第15篇 某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 规定

1、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16篇 施工现场火源 规定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只能在食堂(厨房)内使用,并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移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息灭或关闭。 来源:考试大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用火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变配电室、仓库、材料堆场、宿舍、办公室和值班室等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机、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 资料整理规程【16篇】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 资料的整理 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给 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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