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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6 10:25:05 查看人数:27

某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1篇 某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 。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 。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 。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三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管。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市场进行监管,重点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第2篇 丰华医院供应室 制度

医院供应室 制度

1、在总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小组。

2、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法规及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3、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对消毒知识的学习,人人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4、消防设备应专人定期检查和管理,并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

5、做好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并有记录,以防隐患。

6、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3篇 医院配电房 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等,谨防动物窜入配电间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

六、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院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态扩大。

十一、保持配电房卫生、整洁。

第4篇 某医院安全生产制度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第5篇 南三医院用药咨询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用药咨询与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

第6篇 医院锅炉房 制度2

医院锅炉房 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7篇 医院药库、药房消防 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第8篇 人民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每个科室和个人。

2.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 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

4.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管理。

5. 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 动喷水火灾系统完好、有效。

7. 确保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符合电气防火要求。

8. 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燃气装置等危险源得到有效监 管。

9. 确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相配。

10. 建立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达到医护人 员会操作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1. 医疗机构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要有禁放标识、宣 传标语和横幅。

2.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3.设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值班室。

4.制定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处置预案。

5.消防设备器到位并完好。

6.火灾隐患排除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

7.确定重点时间段值班人员巡视计划和路线。

8.建立工作情况记录。

三、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对司机进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教育,建立 交通 制度,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2.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堂卫生符合要求,炊事员 有健康体检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饮用水符合卫生 要求。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压力容器有安全检验合格 证,工作人员持上岗。

4.设备安全:电梯有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有专室专柜专人 保管,有管理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

6.重点部位安全:财务室、收费处有三铁一器,有管理 制度;放射科、检验科、高压氧仓、ct室、钴60室 等秣科室有安全保卫、防火 制度。

四、安全保卫机构、人员

1.明确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有主管领导 抓安全工作。医院有保卫科,有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干部或保安员,卫生院和其他卫生机构有专兼职保卫 人员。

2.保卫科或保卫干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3.保安(巡逻)员、门卫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4.库房(药库)保管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以上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和完美,是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和卫 生局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9篇 s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10篇 医院 制度

医院 制度

(一)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 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 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 制度

(二)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 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

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医院 制度

(三)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第11篇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高危岗位个人安全监测档案

放射科做好放射剂量监测,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务部。

二、职业暴露及时上报、处理

定期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职业暴露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情况。

三、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

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若发现作业流程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

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五、医务人员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1、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2、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各临床医技部门应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六、积极进行整改

1、若发生职业危害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第12篇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 、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 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 ,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13篇 某医院科室用电 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总务科

2023年7月1日

第14篇 k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急救车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二、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8:30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三、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车管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第15篇 ss医院消防 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消防 制度

1、消防器材统一由保卫科分配,各科室负责保管,任何人在非火警时不准擅自运用,否则赔偿一切费用,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2、义务消防队员及员工要懂得和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检查,保证火警期间有效使用。

3、明确重点安全防火部位,熟悉本部门电源、水源、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通道,一旦发生火警迅速报警,全力扑救。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16篇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为妥善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的提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依据《___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事故争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据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及时讨论,明确责任和性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报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批准。

(二)、医务部等职能科室对纠纷科室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对科室定性与医院规定不相符者,医务部等职能科室有权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认定,并向院部报告。

(三)、科室、医务部等认定有困难、或性质后果特别严重、或纠纷科室对职能科室的意见持异议者,可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对纠纷进行医疗技术过失讨论和违反医疗规范讨论明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再明确责任程度追究相关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责任。

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违反医疗规范讨论:由质控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责答辩会日前3日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出当事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违规,构成违规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技术过失讨论:根据患者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提出质疑要点和科室、医务部初步提出质疑意见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现场提问、归纳对医疗纠纷是否因技术操作过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碍、严重功能障碍、死亡构成缺陷,构成缺陷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行为责任程度定性:

全部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仅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轻微作用。

承担认定工作的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相关专业5人以上单数组成。

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准。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所致医院损失由科室及个人承担比例。

1、按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的其扣发比例见如下:

责任程度

科室

个人

全部责任

50%

50%

主要责任

40%

40%

次要责任

25%

25%

轻微责任

15%

15%

扣发金额最低当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当事人不超过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过20000元,科室主任按当事人的10%比例承担。

科室因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计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相关财务部门每月从个人工资或效益工资中扣除。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涉及到减免医疗费和(或)医疗赔(补)偿的(包括直接、间接费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处罚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科内会议检讨;院周会上点名批评;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个月。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至停职;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降聘,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半年,2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科室及科室负责人评先资格。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院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年,3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解聘。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科室负责人、科委会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聘。

4、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或擅自外出医疗服务而造成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由此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按“责任程度”进行加重处理,追究其责任。

5、对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医务人员,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6、当事人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情节恶劣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医院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及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第17篇 丰华医院医学检验科安全制度

医院医学检验科安全制度

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正常运转的保证,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 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科安全保卫管理小组负责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全科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安全意识,搞好本科的安全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全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指定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消防员工作,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以确保随时正常使用。

4、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对科室的剧毒、易燃、易暴物品、仪器等危险化学药品,应储存于危险品仓库,剧毒存于保险箱内,应专人管理,并做好消耗记录,随时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卫科反映,以得到及时处理。并做好各种登记及交接班工作。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要求,以免交叉感染。

6、细菌室由专人负责保存菌种,保存菌种的箱应加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或擅自处理。

7、使用有毒气体、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8、凡使用剧毒药品,均由2人配制,并作好记录,残液应妥善处理。各室下班时应锁门窗、关水、切断临时电源。急症室应将仪器及试剂进行交接班。

第18篇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2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5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6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生物 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8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9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0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第19篇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病人安全查房。

二、安全查房范围包括全院各临床、医技等科室,重点为临床科室及重点病人(即围手术期病人、危重病人、疑难病人等)。

三、参加安全查房人员包括:院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安全监察员等。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对科室相关人员关于病人安全文化建设认知问答及调查。

2.科室病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重点安全隐患现场解决。

4.环节质量检查中的各项内容。

5.诊疗程序及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等。

6.科室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情况。

7.科室的各类台帐资料。

8.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十二项核心制度。

9.科室人员配置、排班合理情况。

10.年青医师、护士的带教、培养,并进行考试考核。

11.科室团队团结配合协作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内容。

第20篇 附三医院药剂科 制度

第三医院药剂科 制度

1.科室各班组设立安全员一名,负责日常防火宣传及监督工作,每月对所属部门检查登记一次。检查灭火器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2.工作室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3.各工作间严禁使用明火。

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由药品质量检查小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药房管理情况及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帐物符合情况、逐日登记表、调配处方签字、医师处方规范化、有无乱用以及处方病历符合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加强酒精、氧气、电梯等的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某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篇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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